七旬精神分裂婦亂刀砍夫認誤殺 判處無限期醫院令
發佈時間:15:48 2024-09-30
77歲家庭主婦自1980年代開始患有妄想型精神分裂,2021年2月底病發,幻想丈夫與一寡婦有染,夜半在葵涌麗瑤邨住所持菜刀砍死睡夢中的丈夫,令對方失血過多送院不治,早前承認1項誤殺罪。法官杜麗冰今於高等法院根據精神科報告指被告病情有部份改善,但仍然堅持懷疑亡夫不忠,顯示其病識感不足,遂按建議判處無限期醫院令。
還押期間堅持懷疑丈夫不忠
案情指,被告劉秀珍與死者劉子球1977年結婚,育有一子一女,同居於葵涌麗瑤邨貴瑤樓某單位。杜官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子女對被告讚譽有加,被告讓2人在溫暖家庭中長大;潘牧師亦指被告還押期間勤讀《聖經》。杜官引述2名精神科報告指,被告現時精神狀態有部份改善,對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職員不再有妄想,但仍然堅持懷疑亡夫不忠,顯示其病識感不足,建議繼續留院接受治療及精神教育,直至精神健康覆核審裁處認為情況有改善為止,杜官遂依報告判令。
案發日亂刀砍殺丈夫
案情指,被告1986年出現關係妄想充滿疑心,被診斷出妄想型精神分裂,2001年一度復發送院,會語無倫次地大叫大嚷,出院後每隔數月覆診一次直至案發。被告2020年8月起懷疑死者有外遇,不時爭執,死者翌年2月中一度離家避免衝突,同月19日再返回住所。2月24日夫婦2人如常共晉晚餐,死者與女兒先行進睡。凌晨4時許,死者大聲叫醒女兒,要求女兒報警求助,當時死者制服了被告,自己身上正在流血,聲稱遭被告砍傷,想用毛巾包紥。警員到場後看見死者血流披面,查問下死者指住被告稱睡覺時遭被告用菜刀砍傷。死者送院個多小時後不治。
診斷患上被害妄想、抑鬱及強迫性嫉妒
被告當場被捕,警誡下指因為死者有情婦才砍死者,被告情緒不穩送院,否認出現幻覺,其後先後送往青山醫院及小欖精神病院。精神科醫生報告指被告有至少2項被害妄想病徵,會語無倫次,無故大叫,同時亦患上抑鬱及強迫性嫉妒,案發時幻想死者與寡婦有染遂不能自制。
案件編號:HCCC396/2023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