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主人指控獸醫疑涉醫療失誤 延誤愛犬病情 陸頌雄質疑為賺錢延誤治療

更新時間:14:06 2024-09-30
發佈時間:14:06 2024-09-30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近日接獲一宗懷疑寵物醫療失誤投訴,指寵物因獸醫診斷不當延誤病情治療。陸頌雄與個案事主今日(30日)召開記者會,控訴個案中的獸醫可能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公平營商條文及《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陸頌雄質疑涉事獸醫醫德有問題,為賺取金錢刻意延誤治療,罔顧寵物生命安全。他亦發現香港獸醫管理局的紀律研訊制度未完善,希望決策當局及相關管理局能認真檢討有關機制。

聲稱完全割除腫瘤 後被證僅抽組織化驗

事主的愛犬於去年9月因口腔出現異味和有異常液體流出,到屯門A獸醫診所求診,當時S醫生診斷為黑色素瘤,並建議為犬隻進行手術抽取樣本,同時切除黑色素瘤。事主指,清楚記得S醫生當時聲稱會「完全切除黑色素瘤,並且黑色素瘤不會復發」。手術完成當日,S醫生清楚向事主表示「割晒,好乾淨」,其後S醫生通知事主愛犬之黑色素瘤屬惡性(即癌症),並對其愛犬在2023年9月至2024年7月期間進行9次化療。

事主愛犬2011年9月在A獸醫診所接受晶片及針藥注射,及至2012年,曾出現嘔吐情況,便到S獸醫的診所就診,接受X光及驗血檢查後,發現胃部出現黑影,需要飲顯影水,通過腸道便能康復,但S醫生擔心黑影仍存在,若「落到腸」便有生命危險,要求開刀打開胃部檢查,並指這是唯一醫治方式。事主答應後,發現胃部甚麼都沒有,S醫生指或因胃部有損傷,事主當時便信任醫生的醫治方式。其後經朋友告知,當時已經有內窺鏡檢查,無需開刀。

直到今年8月,事主愛犬出現血便和嘔吐,S醫生診斷為胰腺炎,並連續留院7日治療,惟情況一直惡化,事主前往探望時,愛犬精神日漸欠佳,身上有尿味、包裹的毛巾也「污糟」。留院治療第7日,S醫生通知事主其愛犬口腔內再次出現黑色素瘤。住院期間,S醫生曾表示,愛犬瘦弱可能是腸出現問題,並展示X光片。

轉診所前仍被推銷購注射針藥

由於愛犬情況惡化,事主向另一間獸醫診所(B診所)尋求醫治,離開前,S醫生仍叫事主購買1,900元的針藥為愛犬進行背部注射,但並無親身指導,而是讓護士說明。B診所的醫生指其犬隻有4個問題,包括左邊口腔位置有兩粒很大的腫瘤、心臟有陰影等,其體積顯示腫瘤已經形成一段很長時間。同時,B診所的醫生指該黑色腫瘤或在切除後兩至三星期復發,應配合放射性治療去徹底清除,亦告訴事主多次背部注射藥物會形成腫塊,需進行手術。因此,B診所轉介事主至另一間動物腫瘤專科診所(C診所)。

今年9月,事主帶同犬隻到C診所,C診所醫生指在S醫生2023年切除腫瘤手術的報告中,沒有為事主犬隻完全清除腫瘤,只是抽取組織化驗;同時,犬隻的黑色腫瘤已經佔據口腔及喉嚨很多位置,明顯不是在8個月內發生,可能已經歷一段相當長時間,情況非常嚴重,認為已太遲接受治療。事主愛犬現時重回6至7成正常生活質素,但目前治療手段均為減輕病情治療。

陸頌雄:獸醫紀律紀律研訊判決發布期短 寵物主人難得知

事主表示,將向獸醫管理局對S醫生提出13項指控,質疑醫生專業及誠信。他指本次個案中共花費了10至20萬元左右,又希望獸醫管理局可開明、公正調查事件。

陸頌雄指,S醫生在2023年手術中沒有完全抽取組織化驗,化驗後明知該犬的黑色素瘤為惡性,亦沒有進一步安排手術及適切轉介,令人懷疑S醫生涉《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及《商品說明條例》7A條「任何商戶如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或要然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但現實上獸醫為《商品說明條例》附表3(獲豁免人士)之內。

S獸醫曾被管理局罰進修

他續指,經過資料搜集,在本地關注寵物權益的網站中發現,S獸醫早於10年前曾經被香港獸醫管理局研訊委員會頒布的命令,完成包括有關客戶管理及有關犬隻內科持續專業發展課程作為處罰,否則將從獸醫會從名冊內除名3個月。他指,管理機制相當鬆懈,令「無良獸醫零成本」。

陸頌雄指,現時獸醫管理局之網頁只是公布近3年的紀律研訊判決,或近一年研訊委員會頒布的命令,其中研訊委員會頒布的命令屬於情況嚴重,有關獸醫才會被開名譴責,令寵物主人無法透過管理局網頁中得知曾出現紀律問題之獸醫資訊。獸醫、牙醫及西醫同時是專業人士,獲豁免於《商品說明條例》,惟獸醫於紀研訊委員會頒布的紀律研訊判決和命令的網上發布期極短,一年後便可以於管理局之網頁中完全被消除,形同輕易「洗底」,認為這會令寵物主人在選擇獸醫時缺乏資訊,損害消費者權益。陸頌雄建議仿傚西醫及牙醫的做法,大幅延長管理局研訊委員會頒布的命令的可查詢時間,加強公眾知情權。

記者:方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