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女高層及丈夫偷食物案結案陳詞指兩人不排除分心 裁判官4.6裁決

更新時間:18:49 2023-03-09
發佈時間:18:49 2023-03-09

醫院管理局女總行政經理莊慧敏,偕其骨科醫生丈夫疑於2022年4月在黃埔超市偷竊約1,600元食物,他們均否認盜竊罪受審。案件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結案陳詞。辯方陳詞指,事件沉澱後,兩被告發覺當時仍然「懵盛盛」,閉路電視片段亦沒顯示兩被告作出打眼色等行為,不認為他們故意「搞場大龍鳳出嚟」,故控方未能排除其分心的可能性。裁判官梁雅忻押後案件至4月6日裁決。 

被告為男子趙名宇(現48歲)及女子莊慧敏(案發時48歲),均報稱為醫生。控罪指,他們同於2022年4月23日在黃埔花園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一個西瓜、一個蜜瓜、兩包布丁、兩包藍莓、兩包刺身、一包壽司和一包雞,總值1,632.8元,上述物品為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的財產。  

控方外聘大律師李倩文陳詞指,辯方側重於兩被告會是否分了心,能否以環境證供包括閉路電視片段及超市人來人往之下,明目張膽進行偷竊,但李提出兩被告正正利用自助付款機及誠信原則,容易作出混淆,或許閉路電視片段不能顯示他們有否分心,同時不代表他們在光天化日,有職員行經期間沒有犯法行為。李再指,兩名警員證人在盤問時沒有被動搖,不是想說出他們更加可信,惟他們只描述事實,沒有否認辯方曾挑戰其記事薄,只是警員事後已再進行會面記錄作補充,而且質疑兩被告對於幼女一事在處理一般事項時才提及,在特別事項上卻並非沒機會說出來,另跟保安員接觸時亦可以透露關於其大女的事情。 

趙名宇。
趙名宇。

辯方代表大律師布喜后陳詞表示,最主要爭議地方為兩被告是否有不誠實意圖,就控方批評被告趙名宇分心仍然駕駛車輛,趙已表達出面對性命有關時不會分心,比如工作上進行手術時亦不會分心,案發時須向乘客、途人及其他交通使用者負責,將會格外留神。此外,沒有向保安員講及分心,因當時不以為意,表現很驚訝,警察其後到場後,仍然摸不著頭腦,以及曾向職員詢問可否觀看閉路電視,於是事件沉澱後,被告莊慧敏回想當時工作繁忙,不斷接收工作的電郵,同時他們亦思考幼女安排返港的情況,他們當時仍然「懵成成」,就有否出現預謀,法庭需要觀察環境證據,同時閉路電視片段沒有顯示兩被告作出「打眼色」及身體動作等行為,而且被告趙名宇在片段內亦顯示出付款時曾經按著手機,控方未能排除其分心的可能性。 

布續指,即使本案對兩被告有不利因素,如有3樣昂貴的貨物及三分之一在購物車內的貨物未有付款,但若他們「夾手夾腳」地偷竊,包括檢查螢幕及看看有否「嘟到」的情況,莫非這都是假動作,故意「搞場大龍鳳出嚟」,加上兩被告沒有鬼鬼祟祟,亦沒即時離開,相反再次返回現場購物,以及有經過20分鐘才離開,遂懇請法庭在控方未能毫無合理疑點的情況下,裁定兩被告罪名不成立。 

法庭記者:鍾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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