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黃碧雲林卓廷等擬出庭作供 法官估計案件將嚴重超時

更新時間:17:21 2023-03-09
發佈時間:17:14 2023-03-09

民主派47人涉嫌參與「35+」初選,爭取立法會過半否決財案被控,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區諾軒今(9日)午於西九龍法院續接受盤問。辯方透露林卓廷、黃碧雲、鄒家成、何啟明及施德來擬出庭作供,《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估計本案將嚴重超時,要求辯方預留日程到9月,法官陳慶偉更大膽估計到聖誕節才能完成整單案件。 

法官陳慶偉大膽估計 聖誕節才能完成整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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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大律師石書銘代表余慧明續盤問區諾軒,區解釋當政府向立法會提出公共開支法案,立法會無法修訂,而立法會議員提出私人草案亦須政府同意。區說明《基本法》第49至52條內詳細闡釋了立法會與政府處理財政預算案機制,「當中嘅精神係立法會同政府互相互諒互讓,當出現分歧時透過談判處理問題」,自言在任議員時曾就財案會見特首及財政司司長,「一個良好嘅政治制度應該要做到呢點」。區再論「35+」計劃,如依其思路發展,「我的確曾經期望過,新選出來立法會會同政府談判解決反修例風波」,至於「攬炒論嗰一派係另一種睇法,我歸結為不斷透過施壓要政府妥協。兩種睇法喺咁多年民主運動一直都有出現。」

區舉例說明指以往社民連人民力量兩黨均被視為較激進政黨,政府曾討論「全民派錢」議題,人社兩黨「當時用拉布手法爭取訴求,當時對施政造成影響,當政府決定派錢畀市民之後,佢哋決定停止拉布,所以一切睇情況而定」。區又認為初選選舉論壇中,總有候選人可以歸類為上述談判及施壓兩派,「不過睇返當時言行會係較為公允嘅評價」。在李官追問下,區主動提到「呢幾日唔少大律師會問我佢當事人持守某個立場,我愈諗愈覺得,我唔係適當嘅角色去評論人,除非我同佢有私交,可以提供佢諗法畀法庭」,何桂藍隨即發笑。

石書銘又問激進陣營會否用否決權作為談判籌碼爭取五大訴求?區遲疑答道「政治人物通常都係講乜嘢就實行乜嘢,當然點都有啲政治人物會話『我講下咋喎』,所以呢個問題好難答」,法官陳慶偉聞言不禁失笑,被告欄中亦笑聲四起。李官再三追問可有初選候選人曾表明如政府讓步落實五大訴求,便不會否決財政預算案,區先指當年3、4月尚未出現這股氛圍去討論會否否決財案,雖然戴耀廷曾斟酌「會積極運用」的字眼,但沒有人表明「如果政府做啲乜,我就唔用(否決權)喇」,再指自己沒有相關資訊去回答。

區盤問下同意民主運動發展時至案發前仍然未能成功向政府問責及面對民意,「35+」計劃本質正在爭取立會過半來達到上述目的,初選組織者及參與者「都有過呢啲諗法」。區同意泛民主派中當時存在2股聲音,一邊支持「攬炒」,主張否決財案,另一邊爭取立會過來帶來談判空間。區指出五大訴求包括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撤回「暴動」定性、特赦所有反修例示威者、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追究警暴以及立即實行雙普選,另曾有指包括要求相關官員就警暴問責以及要求時任特首林鄭月娥下台。

區解釋當時社會大眾不斷提及五大訴求,惟哪五個具體訴求則人言人殊,於「35+」初選組織者而言亦未清楚言明,惟可肯定全屬上述訴求。李官問道五大訴求是否沒有確切內容,純屬口號?區同意,亦認同法官陳仲衡指做法當時可迎合社會各方,李官又追問「是否有如聖誕樹,大家愛放甚麼便放甚麼上去?」區回應「都離不開呢7條樹枝」,解釋警暴2項訴求之間,以及普選和林鄭下台之間均較能互相替代,僅出自不同演繹。

石書銘重提戴耀廷文章《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宿命》,問及「攬炒」含意,區理解2016年立法會選舉中,「攬炒」曾用以形容過多民主派政黨參選互相競爭,結果高票落選,令民主派「攬炒」,而在初選背景下,「攬炒」主張涉及政府及民主派兩方。區以囚徒困境來闡釋,提供合作誘因要雙方選擇合作,「如果大家都唔合作,就係一種攬炒」,直言「有部份民主派如果係高舉攬炒嘅講法,我解讀佢哋動機係『你唔合作,我都唔合作』」。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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