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女高層偕夫超市偷竊案 女被告辯稱付款全程「掛住嗰女」而分心

更新時間:17:54 2023-02-10
發佈時間:14:29 2023-02-10

2022年4月,醫院管理局總行政經理莊慧敏與其骨科醫生丈夫趙名宇涉嫌在黃埔超市偷竊逾1600元食物,2人均否認盜竊罪。案件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女被告自辯稱,有些貨物未有付款是因她「成個過程都掛住嗰女」,有少許分心,而且「嗰朝有Powerpoint(簡報)要即日交」,所以「搞到有啲貨無嘟到機」。裁判官梁雅忻押後案件至3月9日作結案陳詞。

控方大律師李倩文續引述閉路電視盤問趙名宇時指,涉案西瓜已經擺放在其右手邊,同時他負責「嘟」機並將食物給予妻子放入環保袋,難道不知這是西瓜?認為他一派胡言。趙表示不同意。李續質疑,為何被捕後沒有跟警方談及幼女情況,反而只講及長女。趙回答,本身他答應長女將會下廚,平日有什麼改變會跟她說,但被捕後需要等待3小時,這是一樣較迫切的事情。

李再指出,若他當時心緒不寧,為何沒有檢查清楚,反則立即說出「有無搞錯,我哋畀晒錢」?因此認為他們故意購買那麼多貨物是為了製造混亂,遺漏昂貴的貨物未有付款,致作出這些貪心行為;加上他們非常了解自助付款機的運作,「偷雞唔畀錢」。趙不同意上述說法,認為他們應已全數付款。

趙在覆問時補充,選擇讓幼女到杭州上課的原因是那裡有重點課程,其好朋友或同學亦有參加,加上當地先前疫情控制得較穩定,感染機會相比其他地方包括香港較低,且她可與其最好朋友一同於內地隔離,因此就感到安心。

被告趙名宇。 資料圖片
被告趙名宇。 資料圖片

被告莊慧敏自辯稱「成個過程都掛住嗰女」「搞到有啲貨無嘟到機」

被告莊慧敏自辯稱,事發前曾經到涉案超市但不常去,她自己亦從來沒有、也不懂使用自助付款機,多數透過收銀處付款,若在過去遇見多人排隊,亦都只是其丈夫負責操作。另在案發當晚,即使剛巧不用上班及開會,但仍需要隨身跟進電郵上的公事,其後回家亦有跟丈夫討論細女情況,明白疫情升溫,需要關注,「要跟緊啲」,到了翌日才知道幼女居住的鄰近地區進行即日封控,那時就變得非常擔心,並找尋機票等資料。

莊續稱,帶離未有付款貨物的原因是「成個過程都掛住嗰女」,有少許分心,而且「嗰朝有Powerpoint(簡報)要做,翻到屋企要做,要即日交」;同時她掛著分類,就分散了注意,所以「搞到有啲貨無嘟到機」。

李盤問莊時指,會否知道有幼女的同學確診。莊表示,知道有確診,但在庭上她突然變得情緒不穩,需要休息片刻,其後她再說出「無擔心佢(幼女)確診」,只是「覺得唔舒服睇唔到醫生」,擔心她整個封控過程時的生活,包括衣食住行等。

李再問及莊,若不清楚自助付款機的運作,她怎樣知道貨物已付款。莊回答,不清楚自助付款機的運作,但透過在超市望見他人使用,明白「嘟嘟」聲是掃描貨物並已付款。李另問莊,當時會否曾覺得付款情況比較混亂,以及為何沒有再向丈夫「嘟咗未?」。莊表示,當時只知道包裝得不好,事後才知道混亂,而且她中間手忙腳亂,都不知道當時為何沒有問,「如果有問,就唔會有事」。

李因此指出,她是捏造幼女到杭州上課的事件而擬開脫控罪,及與丈夫利用默契把昂貴的貨物未有付款。莊均否認以上指控。

莊在覆問時供稱,同意付款時理想的做法是先望著丈夫掃描貨物,再詢問有否真的「嘟咗」,而她個人層面是了解到使用自助付款機須以誠信原則(Honesty Principle)購物,但不清楚店鋪方面會否有這方面要求和規定。

被告為男子趙名宇(48歲,醫生)及女子莊慧敏(49歲,醫生)。他們同被控於2022年4月23日在黃埔花園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一個西瓜、一個蜜瓜、兩包布丁、兩包藍莓、兩包刺身、一包壽司和一包雞,總值1,632.8元,上述物品為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的財產。

法庭記者:鍾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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