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11歲女遭兩男灌醉強姦禁錮5小時 13歲犯遭送感化教育引公憤

更新時間:22:40 2026-11-06 HKT
發佈時間:22:40 2026-11-06 HKT

最高人民檢察院今日(6日)發布一宗強姦案例。案發於2024年2月24日,時年24歲的孔某翔與時年13周歲的高某某共謀,將年僅11周歲的被害人李某某誘騙至賓館。期間孔某翔提議玩轉盤喝酒遊戲,將李某某灌醉至失去意識,二人隨後先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

網民痛批酒店亦有負責

當晚,被害人父母尋至賓館找到女兒後即時報案,公安局當場將孔某翔及高某某帶走調查。由於被害人當時僅指控高某某施暴,警方最初僅對高某某進行調查,後以高某某案發時未達法定刑事責任年齡為由,決定不予立案。

2024年3月11日,被害人父親向江蘇省某市某區檢察院提出立案監督申請。檢察機關審查後指出,案發時除未成年人高某某外,成年男子孔某翔亦全程在場;考慮到被害人年幼且處於深度醉酒狀態,不能排除曾遭孔某翔侵害而不自知的情況。

經調查核實,被害人受困賓館長達5小時,孔某翔除中途短暫離開,大部分時間均在現場,再結合其一系列異常行為,查明孔某翔具犯罪嫌疑。

公安局隨後展開深入偵查,最終在被害人胸部拭子中檢出孔某翔的DNA分型。面對鐵證,二人供認了共謀灌酒、實施強姦及多次串供。在調查期間,警方還查出孔某翔曾對另一名幼女2次猥褻及1次強姦未遂,遂依法併案偵查。

2024年7月18日,某區檢察院對孔某翔以涉嫌強姦罪、猥褻兒童罪提起公訴。同年12月25日,法院判處孔某翔有期徒刑16年。至於未達刑事責任年齡的高某某,檢察機關依法將其送往專門學校接受矯治教育(類似「感化教育」)。

事件引發網民強烈憤慨,紛紛要求嚴懲性侵犯。亦有大量聲音質疑涉事酒店違規讓未成年人單獨入住,痛批「酒店同樣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更有不少網民針對未成年人犯罪年齡表示不滿,質疑「13歲就能做出如此惡行,這樣的未成年人為何還要保護起來,僅送專門學校矯治根本不足以彰顯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