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網傳居民勿用法援律師 法援署斥失實:絕無預設立場或利益衝突
發佈時間:15:04 2026-11-06 HKT
針對近日網上流傳文章呼籲宏福苑火災受助居民「不要用法援署安排的律師」,法律援助署發表嚴正聲明,強烈否認存在所謂「預設安排」或利益衝突,指有關指控嚴重失實。署方強調獲委派律師均具專業資歷,集中處理案件能提升訴訟效益,並警告受助人若無合理依據堅持更換律師,可能要承擔額外訟費,甚至面臨被取消法律援助的風險。
駁斥預設安排指控 法援律師恪守專業
法援署表示,近日網上流傳一篇題為《法律界人士:居民不要用法援署安排的律師》的文章,針對署方處理宏福苑火災訴訟案件的委派安排提出指控。署方嚴正澄清,在委派律師時均嚴格遵守守則,獲委派的律師在處理案件時絕無任何預設立場或利益衝突。
署方指出,獲委派處理相關案件的律師均具備專業資歷及豐富訴訟經驗,恪守專業操守,會不偏不倚地代表居民全力維護及爭取最大法律權益。文章聲稱律師「未必以居民利益為最大考量」或「誤導受助人」等指控完全與事實不符。事實上,現時絕大部分受助居民已獲委派律師,律師與居民保持良好溝通並已會面索取法律意見,程序正按法律流程有序推進。
集中委派提升效益 保持訴訟協調性
對於集中委派律師的安排,法援署解釋,宏福苑火災涉及眾多居民,案件的事實背景與法律基礎大致相同,受助居民尋求的結果亦相近,僅在賠償金額上有所差異。集中由署方委派律師處理,相較讓每位居民各自選擇不同律師,更能妥善管理工作流程、提升效率及成本效益,從而更有效運用公共資源。
署方補充,雖然本港目前沒有「集體訴訟 (Class Action)」機制,但集中處理案件有助於在訴訟中保持一致性與協調性,亦方便監察案件進展及律師表現,遠較由大量分散且難以協調的法律代表處理更為理想。
無理要求換律師或承擔額外訟費
法援署特別提醒受助居民慎重考慮,若在缺乏合理依據下要求更換律師,只會衍生不必要的額外訟費並導致法律程序延誤,相關額外訟費最終須由受助人自行承擔。此外,根據《法律援助條例》及其附例規定,若受助人堅持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署方有可能取消其法律援助。
署方呼籲公眾及宏福苑居民切勿聽信不實傳言,指散播失實文章會危害居民切身權益,並破壞受助人與律師團隊的信任。居民如對案件進展或委派安排有任何疑問,應直接聯絡署方負責人員或委派律師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