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政府擬發1萬個牌照 平台籌備需時 明年8月起必須領牌

更新時間:20:07 2026-05-26 HKT
發佈時間:20:07 2026-05-26 HKT

運輸及物流局5月中向立法會提交網約車規管附屬法例修訂建議詳情,今日(26日)向立法會提交網約車服務的規管細節,並將4項與規管網約車服務相關的附屬法例刊憲,明確提出現階段發出1萬個網約車牌照,當局形容此為審慎穩妥合適做法。

1萬輛網約車每天可合共提供約12萬個行程

運物局建議,現階段以1萬為車輛許可證數目上限,並由署長藉憲報公告指明此上限。假設每名網約車司機平均每天營運約6小時,每小時可完成兩個行程,即每名司機每天平均可完成12個行程,那1萬輛網約車每天可合共提供約12萬個行程,與現時市民每天對網約車服務的需求相若。當局相信,現階段將網約車數量上限訂於1萬輛是一個審慎穩妥和合適的做法,既可讓乘客現時的乘車體驗大致不變,亦平衡道路資源和公共交通生態方面的考慮,讓網約車規管制度得以平穩落地。

網約車車輛須於前後擋風玻璃展示「車輛證明書」

當局亦指,《規例》訂明,正在提供網約車載客服務的網約車車輛,須按署長指明的位置及方式展示網約車車輛證明書(「車輛證明書」)。如某人駕駛網約車提供網約車載客服務,但沒有按規定展示車輛證明書,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第2級罰款(5,000 元)及監禁6個月。按照局方初步構思,有關車輛證明書會是一個明顯的標識,並須於車輛前後方的擋風玻璃展示,以便執法人員和市民不論位於車輛前方或後方,均能清晰看見有關標識。

大部分網約車服務規管制度相關法律條文8.3生效

運物局表示,待立法會完成審議《規例》、《第 374B 章修訂規例》 和兩項公告後,與網約車服務規管制度相關的大部分法律條文,將於8月3日開始生效,以容讓當局隨即開展各項工作。這些工作包括在今年第三季邀請有興趣的平台公司申請網約車服務牌照,並同步推出的士和網約車合併駕駛測驗,以及於第四季邀請車輛許可證和駕駛許可證的申請, 並陸續公布申請結果和發出許可證。

11月底起陸續批出牌照 明年8.22起平台無牌經營即違法

當局預計,最早於今年11月底起陸續批出網約車服務牌照,以便讓持牌平台開展籌備工作,包括招募持有車輛許可證和駕駛許可證的車主兼司機於平台進行登記,並進行認證。屆時,將會陸續開始有平台、車輛和司機三方均領有合法牌證的網約車服務提供予乘客。而運輸署亦會隨即開始監察持牌平台的籌備工作和營運情況,並要求持牌平台提供各項營運數據,以確保其營運符合牌照條件的各項要求。

考慮到各網約車平台情況有別,亦可能有從未在港提供服務的平台加入市場,當局建議在2027年8月22日開始實施餘下的法律條文。換言之,各平台在今年陸續獲發網約車服務牌照後,最多有大約9個月的時間籌備系統和招募合規車主兼司機,以達至合理的營運規模。屆時(2027年8月22日起),經營網約車平台必須領有有效牌照,而持牌平台亦須全面落實盡職審查,確保旗下提供網約車載客服務的車輛和司機均領有許可證。

車輛許可證$1560(一年);駕駛許可證$410(五年)

當局建議就網約車服務牌照收取每年120萬元的牌照費用,有關費用稍高於收回成本水平。綜合考慮服務成本、網約車行業營運環境及相關持牌人的負擔能力,相信有關金額屬合適水平。

至於車輛許可證和駕駛許可證方面,據悉當局建議按全數收回成本原則釐定有關收費:發出一張有效期不超過12個月的車輛許可證的費用為1,560元,而發出一張有效期為五年的駕駛許可證的費用為410元。相關收入將取決於發出的網約車服務牌照、車輛許可證和駕駛許可證的數目。

陳恒鑌:1萬輛是較穩妥起步點

陳恒鑌提到,交通事務委員會收到文件後,會建議盡快成立法案委員會,詳細審議有關條例;日後若需修改上限,將透過附屬法例再提交立法會處理,強調可體現對立法會程序的尊重,亦兼顧社會各界意見。

他表示,政府將採用「動態評估」模式,持續監察網約車的營運數據,指目前每日網約車車程約為11萬宗;若1萬輛網約車合法營運,假設每名司機每日行駛6小時、每小時完成兩程,則每日可應付約12萬程,初步足以應付需求。

平台籌備及上線需時 料明年中才有1萬牌照全面運作

陳恒鑌表示,平台籌備及上線需時,即使今年開始發牌,預計年底才陸續有司機上線,或需到明年中才真正有1個萬牌照全面運作,相信屆時政府已掌握實際運作數據,可按實際情況增減牌照數量,再交回立法會處理。

他強調,政府既要顧及的士運作情況,亦要照顧市民乘車需求,希望透過這1萬輛網約車補充的士運力,紓緩市民出行困難,強調若一次過發出大量牌照,可能影響的士業界生態及路面交通,因此起步階段將上限設於1萬,是較為審慎的做法。

對於網約車平台Uber早前提出,只發1.5萬個牌或致車資大幅上升。陳恒鑌表示,政府綜合議會、平台、業界及自身渠道收集意見後才作出決定,對數量定1萬個表示尊重,強調立法會推動任何新政策須以穩妥為根基,若一下子批出過多牌照,或影響的士業界及生態,甚至加劇路面負擔,這些都是不希望見到的情況。

政府早前引意見提發1.5萬個牌照

政府早前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引述有意見指出,網約車服務的需求會隨着經濟發展和遊客增長而增加,而參考其他地區的經驗,網約車的數目往往是的士的數倍 ,因而認為政府應發出多於現時的士數目(約1.8 萬輛)的車輛許可證。也有意見認為香港情況獨特,不應照搬其他地方的經驗,應採取更審慎的態度,有一些聲音主張應發出至少1萬個車輛許可證,亦有意見認為可發出多於此數、但不多於的士數目的車輛許可證(例如約1.5萬個)。

政府在文件中列明,社會輿論普遍要求政府在釐定網約車數量上限時,應充分考慮市民需求和乘車體驗,若只發出數千個車輛許可證,將不能滿足乘客對網約車的需求和維持現時的乘車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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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子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