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調遷迷思?擠迫戶「陪跑6次」可獲同邨安置?網民2原因勸退:都係死心啦

更新時間:11:15 2026-09-26 HKT
發佈時間:11:15 2026-09-26 HKT

公屋單位環境狹窄,不少住戶為了爭取更寬敞的生活空間,紛紛寄望藉房屋署的調遷計劃「細屋換大屋」。近日,有公屋戶在社交平台發文求證一個關於公屋調遷的迷思:「見過有人話擠迫戶陪跑6次,就可能同邨調遷,請問有冇人試過?」帖文公開後,隨即引來不少網民討論,有曾申請的住戶坦言在現實制度下競爭非常激烈,而且亦需要滿足多個指定條件,勸退事主「死心啦」。

公屋擠迫戶「陪跑6次」即可獲同邨安置?

事主在社交平台發文,就流傳已久的公屋調遷「同邨安置」迷思向廣大網民請教。事主好奇詢問:「見過有人話擠迫戶陪跑6次,就可能同邨調遷,請問有冇人試過?」希望了解是否只要多次參加房署的調遷計劃而未能成功揀樓,當局或會行使酌情權或啟動內部機制,安排原邨大單位進行安置。

網民無奈勸退:你永遠唔會夠嗰啲人迫

帖文公開後,部分曾申請調遷的公屋租戶留言分享,無奈表示已經「試咗5次!放棄!」並指出競爭極度激烈:「你永遠唔會夠嗰啲人迫,團聚又團聚,輕輕都話一屋八九個人!你點夠佢擠迫?」。有網民則指出,如樓主家庭人數達8至9人,而且人均面積達5.8平方米左右,基本上不用奢望,「都係死心啦,如果你係九(人)想計多個都唔得」,勸事主不要抱有太大期望。

此外,有網民嘗試解釋所謂「陪跑6次」的迷思,背後亦需滿足多項條件,如前提是居住密度必須少於每人5.5 平方米(即法定「嚴格擠迫戶」標準),且必須連續6次均沒有合適單位可供揀選,「前提係人均少於5.5平方米,連續6次揀唔到,中間斷咗揀咗都唔計」、「攞咗鎖匙睇咗(樓)唔要都唔算一次」。同時,有人一針見血指出:「就算係(符合資格),都要同邨有大單位出先得!」,若原邨根本沒有適合的空置大單位釋出,即使條件符合亦未能安排原邨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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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房屋署現行設有清晰的調遷準則,陪每年均會推出「公屋租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及「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計劃以居住密度為首要揀樓準則(即人均面積越少越優先揀樓),其次考慮家庭人數、現居年期等,其中以人均低於5.5平方米的住戶享有最高優先權。值得留意的是,若租戶在獲邀揀樓的計劃中,連續3次無故放棄揀選單位機會或獲編配後拒絕接受,其調遷申請資格會被凍結一年,建議勿盲目「拒絕揀樓」。

來源:公屋討論區 - 香港facebook群組@Facebook

文: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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