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哥大假學歷讀港大 內地女候判

更新時間:03:00 2025-04-18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4-18 HKT

  香港大學近日屢爆有學生以假學歷報讀課程,昨日再揭28歲內地女子於2022年至2024年間,向入境處及港大訛稱曾就讀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語言學,繼而獲港大的應用語言學文學碩士課程取錄,其後更偽造港大畢業證書,將成績由「及格」改為「優異」。她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等兩罪,獲控方撤回「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罪,她亦承認曾向名為「學術帝」的中介公司支付38萬元人民幣以助其來港讀書。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將案押後至5月8日判刑,以候控辯查證港大的學額資料,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持雙程證的28歲女被告李思萱,以普通話承認「欺詐手法取得服務罪」及「管有虛假文書」兩罪,而「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罪獲撤。其代表許紹鼎資深大律師求情指,李自幼積極向學,疫情期間亦報讀網上課程持續進修,現願意接受犯案帶來的後果,其母亦有到庭支持。而李一心想到香港大學就讀碩士課程提升自己專業背景才犯案,望法庭念在李坦白認罪而輕判。
港大畢業證「及格」擅改「優異」
  案情指,李於2021年12月13日向港大遞交應用語言學文學碩士課程的入讀申請表,聲稱自己是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語言學學士畢業生,並提供了偽造的哥大成績表及畢業證書作證明,終獲港大取錄。港大於2022年9月1日向李派發學生證,李成為港大學生並獲得港大的教育服務。
  其後,港大於2024年接獲有關假學歷的投訴,經內部調查發現李亦是其中一名透過假學歷入讀碩士課程的學生。哥倫比亞大學的助理主任向港大表明,李從未在哥倫比亞大學就讀,哥大亦從未向李發放過成績表及畢業證書。港大在獲得哥大的回覆後,於2024年6月14日以電郵邀請面見李卻遭拒絕。港大同年7月19日向警方報案,亦於同日終止李的港大學生身份。
  李在7月20日被捕,警誡下稱自己於2020年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武漢學院畢業,並承認曾向名為「學術帝」的中介公司支付38萬元人民幣,以讓中介公司協助安排她到香港讀書。被告另提及中介公司安排她上哥倫比亞大學為期數天的網上課程,隨後獲中介公司告知她已畢業。
  警方搜查李的灣仔住所時,發現一份偽造的港大畢業證書,該畢業證書顯示李於2024年6月12日在港大畢業,成績顯示為「優異(Distinction)」。惟港大職員表示,其畢業典禮於2024年6月11日舉行,而非6月12日,而且李的成績應為「及格(Pass)」非「優異」。
  李承認於2021年12月13日與2024年7月19日之間,在香港以欺騙手段向港⼤職員訛稱她擁有紐約市哥倫比亞大學的文學學⼠學位,主修語⾔學,⽽不誠實地取得由香港大學提供的應用語言學文學碩⼠課程的教育及教學服務;另於2024年7月20日或該日之前後,在香港明知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即⼀張看來是由香港大學在2024年6月12日發給她的證書屬於虛假,在無合法辯解下管有該文書。
  案件編號:STCC280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