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煽惑集結罪成提上訴 7.18開庭

更新時間:03:00 2025-03-23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3-23 HKT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完成第146日審訊後,押後至8月14日開始為期8日的控辯雙方結案陳詞。黎智英另因在2020年6月4日在維園悼念六四晚會會場外現身,被裁定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入獄13個月。他不服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原訂去年11月28日開庭處理,但其後取消。根據司法機構網站顯示,黎智英的逾期上訴許可申請已排期在7月18日開庭審理,為期一日。
判囚13月  不服定罪及刑罰
  黎智英被控於2020年6月4日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噴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黎智英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入獄13個月。黎智英另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刊印及複製煽動刊物罪共3罪。
  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件自2023年12月18日開審,控方傳召5名從犯證人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蘋果日報》前社論主筆楊清奇、「12港人」之一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和法律助理陳梓華;以及另案污點證人、壹傳媒集團前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香港國安處偵緝警署警長黎國勇、社交媒體專家證人鄒錦沛,共8名控方證人出庭作供。
  黎智英出庭自辯52日,控辯雙方已完成舉證,將於今年8月14日開始結案陳詞階段,預計為期8日。控辯雙方期間會準備涉案大量文件及書面陳詞,在今年7月30日前交予法庭。控辯雙方分別需在5月6日及7月2日前提交書面陳詞,另可在7月16日及7月30日前提交書面回應及補充文件。
  案件編號:CACC 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