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掟兒女落樓案 男被告指女被告割脈迫他下手

更新時間:14:36 2021-07-28
發佈時間:12:00 2021-07-28
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周一(26日)組成七人合議庭一審公開開庭審理「重慶姐弟墮亡」案。參與庭審的人士表示,被告人張波、葉誠塵當庭都表示悔罪。但葉誠塵否認張波所指案發當天割脈逼迫張波將兩小孩扔下樓,她表示,割手腕是為了讓張波離開自己。庭審中,主從犯認定問題成為被告人辯護律師的辯論焦點。張波在最後陳述時表示很後悔,葉誠塵也表示後悔,自稱是不懂法造成的。兩人在陳述時都哭了出來,並道歉求原諒。經過四個小時的庭審後,法庭宣布休庭,將擇期宣判。

重慶市五中院在庭審結束後通報稱,最後陳述階段,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兩被害幼童的母親陳美霖當庭表示撤回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嚴懲兩被告人。

案情指,2020年11月2日下午3點30分,居住在南岸區錦江華府4單元15樓的雪雪(歿年2歲)、洋洋(歿年1歲)墮樓身亡,經警方偵查,該起墮樓事件是一起故意殺人案,兩個幼童的爸爸張波及其婚外女友葉誠塵是疑犯。

檢方指控,因葉誠塵不能接受張波有小孩,2020年2月左右,張波離婚當月,兩人便共謀殺害雪雪和洋洋,多次討論後,決定採用意外墮樓的方式殺死雪雪和洋洋。此後,葉誠塵曾多次催促張波作案,2020年10月,張波曾伺機作案未成,同年11月2日下午,張波將雪雪和洋洋從15樓家中扔到樓下,致兩孩子死亡。

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周一(26日)依法組成七人合議庭,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張波、葉誠塵故意殺人以及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陳美霖要求賠償一案。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張波、葉誠塵共同故意殺人,致二人死亡,依法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陳美霖要求二被告人賠償喪葬費、誤工費、交通費等經濟損失,並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兩名被告人對公訴機關的指控內容,大多都表示認罪。比較有爭議的是案發當天葉誠塵是否逼迫張波,因為這關係到主從犯問題。參加庭審的人士說,葉誠塵否認案發當天割腕逼迫張波殺害兩名孩子,她辯稱割腕的目的是迫使張波離開自己,因為她認為殺害孩子是張波沒辦法做到的事。但張波當庭表示,是葉誠塵當天割腕逼迫他對兩個孩子動手。

  參加庭審的人士說,葉誠塵委託的辯護人也就此認為,因為葉誠塵並沒有逼迫張波去殺害幼童,她應被認定為從犯。「公訴機關的意見是男女被告人屬同等地位,法庭沒有對主從犯問題當庭進行認定。」

參加庭審的人士說:「在最後陳述階段,被告人張波和葉誠塵都有悔罪。」張波在最後陳述時表示很後悔,葉誠塵也表示後悔,自稱是不懂法造成的。兩人在陳述時都哭了出來,並道歉求原諒。同時,葉誠塵及其辯護人都多次提到,希望給予被害人親屬經濟賠償。

最後陳述階段,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陳美霖當庭表示撤回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嚴懲二被告人。參加庭審的人士說,陳美霖在發言時也是在抽泣。

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參加庭審的人士說,公訴機關建議法院嚴懲兩名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