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白牌車|公然社交平台吸客 警「放蛇」拘本地內地兩司機
發佈時間:18:14 2026-10-27 HKT
政府早前表示,警方及運輸署會加強打擊跨境白牌私家車。而在今日(10月27日)警方見記者,稱近日發現社交平台有人公然兜售跨境白牌車服務。有見及此,港島總區交通部透過喬裝北上乘客「放蛇」,成功拘捕兩名分別來自本地及內地男司機,兩部涉案豪華七人車亦被扣查待警方進一步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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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豪華七人車作招徠
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嚴思浩表示,近日警方主動網絡巡查,發現有白牌車中介在不同社交平台吸客。他們以豪華七人車作招徠,聲稱可由香港出發,接載乘客經陸路口岸,前往內地不同城市。因此,警方派員喬裝乘客,聯絡其中兩個社交平台戶口,聲稱前往深圳。其後,兩個戶口分別開價港幣950元及1050元,並要求乘客出發前,先將車資全數存入指定電子錢包。
「放蛇」警員按指示存入車資後,今日在港島成功登上兩部本地登記、掛有兩地牌的豪華七人車。旅程開始後,警員隨即表露身份。拘捕兩名涉案司機,分別是33歲本地男子,及27歲持雙程證內地男子,涉嫌「非法載客取酬」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內地男則另涉「違反逗留條件」。
被捕的本地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1月下旬向警方報到,而被捕內地男子將於明日(10月28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目前兩部私家車已被扣留檢驗,案件仍在調查,警方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警籲乘客選擇合法交通工具
警方提醒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切勿搭乘非法載客服務。車輛若作非法載客取酬用途,其第三者保險可能失效;一旦發生交通意外,乘客、行人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保障將受影響。
警方同時呼籲駕駛人士切勿從事非法出租或載客取酬活動。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除非車輛領有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或符合網約車服務的相關牌照及許可證規定,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使用該車輛,或容許他人駕駛或使用該車輛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首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再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12個月。司機如被定罪,亦會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12個月,最長可達3年。

運輸署亦會根據《條例》暫時吊銷涉事車輛的車輛牌照,並指示車主將車輛移交該署保管。首次定罪吊銷期為6個月,再次定罪則為12個月。若涉事車輛屬跨境車輛,運輸署亦會以違反「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條件為由,撤銷其通行許可證。
如有內地司機涉案,警方亦會跟進該人士是否涉及非法勞工或其他違法活動,包括非法受僱或違反逗留條件等。如有足夠證據,警方會依法檢控。
此外,警方亦留意到內地執法部門對車輛營運、載客取酬有嚴格規管,如果司機在沒有相關所需資格而在內地非法營運,同樣會被依法查處及追究責任,呼籲兩地駕駛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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