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龍威返港|一文睇清來龍去脈 身陷菲國牢獄四分一世紀 家人為翻案連年奔走
發佈時間:22:10 2026-09-29 HKT
於菲律賓捲入涉嫌藏毒案、身陷囹圄長達26年的55歲港人鄧龍威,今日(9月29日)在入境處人員陪同下返抵香港,正式結束四分一世紀的異國鐵窗生涯。回顧整起事件,鄧龍威在千禧年因失戀,到菲律賓散心,逛街時突然被當地警員截停,指控他涉嫌藏毒,被判囚終身。由於懷疑涉及「冤獄」,事件牽動港人多年關注,最終在其親人、社會人士、港府及中國駐菲大使館多年斡旋下,鄧龍威終重獲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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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失戀赴菲散心時被指控藏毒
2000年,時年29歲的鄧龍威因失戀,6月19日入境菲律賓馬尼拉散心,並投靠當地港人朋友張泰安。同年7月,鄧張二人在街頭突然被當地警員拘捕,指控他藏有8公斤冰毒。鄧龍威表示,菲警曾聲稱6月1至12日已在監視鄧龍威,又要求鄧交200萬披索(當時約值30萬元)保釋金,無果後用槍指著鄧的頭逼填認罪書,直言菲警是插贓嫁禍。

2002年:父親吞槍自盡
被捕後,鄧龍威任職警察的父親承受巨大心理壓力,曾稱「當無生過呢個仔」。至2002年,鄧父不幸吞槍自殺身亡,悲劇一度導致鄧兄Billy誤會鄧龍威,甚至更改電話主動疏離,自此10年間再無與鄧龍威通訊。

2000年—2011年:關押11年始開審 被判終身監禁
鄧龍威在自傳中指出,當地監獄環境惡劣,有時更會遭獄警毒打;另外囚犯要自行負擔所有支出,如果無錢只能睡在地下。2008年,鄧透露曾因歸家無期,打算自縊輕生,但繩索突然斷裂,拾回一命。被拘押長達11年後,2011年當地法院才開審鄧龍威案,案件在疑點重重,且審訊時缺乏合格翻譯情況下,鄧龍威被判藏毒罪成,終身監禁。
2011年—2016年:家人為翻案連年奔走 同案友人獄中離世
面對不公判決,裁決令深感鄧龍威絕望,直言「心已死,每天就像行屍般過活」,甚至萌生死意。家人發現錯怪鄧龍威,開始聯同社會不同力量,為鄧龍威翻案。另外,亦有鄧龍威友人與網友組成關注組,尋找證據證明鄧龍威清白。一眾家人與網友愛心關懷,甚至遠赴他鄉探望,令鄧龍威漸漸步出牛角尖。另外,同案入獄的友人張泰安,2016年在獄中因心臟病逝世,無法見到重回自由一日。

2018年:特首致函促成 關鍵「不在場出入境紀錄」曝光
終極上訴限期前夕,案件出現重大轉折。菲警過去曾聲稱於「2000年6月1日至12日監視鄧龍威」,然而鄧龍威堅稱當時自己仍在香港。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2018年8月正式致函時任菲律賓總統杜特爾特,敦促正視事件。在中國駐菲大使館大力協調下,菲律賓移民局最終出具官方出入境紀錄,證實鄧龍威確於2000年6月19日方才入境菲律賓,與菲律賓警方說法有出入。

2020年9月:菲法院駁回終極上訴
儘管新證據提供不在場時間差,然而菲律賓最高法院仍在2020年9月作終審裁決,駁回鄧龍威上訴,維持原判,此後鄧便無音訊。
2026年9月:四分一世紀後終重回自由
鄧龍威雖被判終身監禁,但按照菲律賓原本最多囚禁40年的制度,扣減刑期後鄧龍威原計劃在2032年出獄,屆時他已年過六旬。不過在2024年,菲律賓的「良好行為扣減刑期制度」實施,鄧龍威符合減刑標準,終可提早於2026年獲釋。2026年9月29日,鄧龍威在入境事務處人員陪同下,終於返回香港與家人團聚,為這場四分一世紀漂泊劃上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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