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調解院總部落戶香港 林定國:香港調解員可集中處理商業性質爭議
發佈時間:10:34 2025-06-05 HKT
國際調解院落戶香港,《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上星期在灣仔舉行簽署儀式,共33個國家簽署成為創始成員國。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早(5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對簽約國的數目喜出望外,已經較去年商討時的19個增加很多,強調歐美國家不是缺席,而是國家希望與志同道合(like mind)的國家簽約。
各國代表欣賞支持令人鼓舞
林定國表示,來港簽署公約或觀禮的不同國家高級別代表,都欣賞香港,並支持設立調解院,形容情況正面、令人鼓舞。他稱過去傳統的調解機構都是由西方國家主導成立,在調解上有缺失,現在國家牽頭所謂代表全球南方或發展中國家佔的比例比較多,填補國際解決爭議空白,即使並非簽約國亦可使用調解院的服務,「只要你願意,我哋都無限歡迎」。他又指日後調解院將成立秘書處及理事會,惟因它是一個獨立的國際機構,獨立法人身份,成文法亦予以外國機構的特權,香港扮演什麼角色也要有商有量。
外交性質調解非香港強項
他又指,香港在一國兩制下是國家內最開放、最國際化的地方,法律服務的水平一直以來在國際享很好聲譽,所行的普通法制度,亦是在簽約國裡面突出鮮明的特色。而在處理國家與國家國民之間所謂投資爭議,以及私人間的商貿爭議,屬香港強項,相信日後會較多處理這兩項的調解。至於國家與國家之間的爭議,雖然屬調解院的工作,但外交事宜不是香港強項,但相信國家在這方面有很多人才,可以處理有關的糾紛。
香港處理日後的保養維修工作
針對日後的調解員,林定國稱,簽約國均可以提名自己的國民,部分調解員只處理國家和國家之間的爭議,因須具備外交經驗、國際經驗 ,每個國家可以提名五個人;處理商事等的一般調解員,每個國家可以提名20個,始創成員更可以提名更多的調解員,而理事會亦可作出提名,提名的人選不限於締約國,形容是「包容、開放」。日後調解院成立後,香港會處理保養維修的工作,而營運亦有契約國共同分擔,調解收費則由調解方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