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報案稱於中央駐港機構及啟德主場館放炸彈 35歲男子被控4項炸彈嚇詐罪還押候訊
更新時間:16:08 2025-06-04 HKT
發佈時間:16:08 2025-06-04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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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歲自僱男子疑出於感情糾紛,上月中涉嫌四度用電郵或電話報案,冒充他人聲稱於中央駐港機構及啟德主場館設置炸彈,日前被捕。國安處今日(6月4日)落案起訴35歲男子4項《公安條例》下的炸彈嚇詐行為罪,下午在觀塘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准毋須答辯,押後至下月29日於西九龍法院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驗其多部手機電腦以及審視行車紀錄儀紀錄等。辯方申請保釋被拒,期間被告須還押候訊。
被告張可佳(35歲)今到庭操普通話及廣東話,被控於2025年5月10日,在香港,將明知或相信是虛假的消息向警方公眾電郵的操作人員傳達,意圖誘使警方相信在一個中央駐港機構或其附近放有炸彈或放有會爆炸或著火的物品、物體或物件;同月13日在香港,三度將明知或相信是虛假的消息分別向警察通訊員82186及77852傳達,意圖誘使警方相信在香港啟德主場館放有炸彈或放有會爆炸或著火的物品、物體或物件。
案件編號:KTCC1041/2025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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