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內地生涉校內襲擊盜竊 認罪判囚25星期5天 官斥被告行為野蠻、目無法紀
發佈時間:17:47 2025-05-30 HKT

今年3月31日,一名23歲城大內地男學生涉嫌在城大校園食堂及圖書館內向他人施襲,警方到場後口頭警告不果,制服期間有警員受傷。被告早前承認普通襲擊、盜竊、襲警等共6罪,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25星期5天。裁判官李志豪判刑時指,被告所犯均是嚴重罪行,幸好事件未導致他人永久傷殘。
李官形容被告野蠻,行為目無法紀,其精神問題亦非胡作非為的藉口,惟念及被告認罪及初犯等因素,終判處被告入獄25星期5天。
被告王浩宇,共被控6項控罪,包括2項普通襲擊罪、1項盜竊罪、1項傷人罪、1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以及1項刑事毁壞罪。
案情指,被告於2025年3月31日早上10時半,在香港城市大學中國銀行(香港)綜合樓5樓城大食坊內看手機,期間鄰桌的黃姓女事主要求被告降低手機音量,兩人遂發生爭執。被告突然起身,並踢向黃的左前臂,導致她的左前臂紅腫、瘀傷及感壓痛。被告又向她扔椅子,幸好黃及時躲避。
黃因擔心人身安全而離開食堂,沒有帶上個人物品。被告隨後從她的錢包中拿取1張香港身份證、6張銀行卡、1張八達通、1張門禁卡、2張會員卡,及現金970元。胡姓男事主目睹被告逃離現場,遂上前阻止。被告以拳擊中胡的鼻子,導致眼皮瘀傷及鼻樑有2毫米的撕裂傷,胡的衣袖亦被扯破,而被告成功逃去。
至早上約11時,2名警員接報到場,發現被告身處楊建文學術樓3樓邵逸夫圖書館內。當警員靠近時,被告拒絕合作且情緒激動,他嘗試逃走,以手肘頂其中一名警員的胸口,又將另一名警員摔倒在地,導致兩名警員分別胸口壓痛,以及右側臉、頭部和左上背壓痛。除此之外,被告更將其中一名警員的隨身攝錄機摔毁。
在多番警告下,被告仍試圖逃跑,他衝到夏姓男事主身後,用雙手環抱夏數秒,但沒有致其受傷。在增援到場後,3名警員嘗試制服被告但遭激烈反抗,最終在反覆警告中,被告被拘捕。其後在搜身時,從被告身上搜回黃的財物。而除了夏姓男事主外,2名事主及3名警員均被送院治理,而被告則須留院觀察。
案件編號:WKCC1415/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