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與3名上級詐騙佣金共逾184萬元 保險公司下線代理判囚10個月 官指有人「挾恩圖報」

更新時間:17:20 2025-05-26 HKT
發佈時間:17:20 2025-05-26 HKT

保險公司前區域經理及3名下線代理涉嫌於2020年,訛稱多份保單由最低職級的下線代理處理,串謀詐騙該保險公司佣金、上線佣金及花紅共逾184萬元。4人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其中一名下線代理周靜文早前認罪,今於區域法院獲判囚10個月。法官嚴舜儀指,周同意被填報成保單代理人時沒有主動要求報酬,可見她犯案並非為個人利益,是有人「挾恩圖報」,周才參與犯案。

犯案非為個人利益 有人「挾恩圖報」

嚴官判刑時指,被告周靜文因覺同案被告余尚偉對她有恩,故當余於2020年表示為免團隊業績下降,需要填寫周為保單代理人時,周同意並將佣金全數轉給同案被告,從未要求報酬。由此可見,周犯案並非為個人利益,而案中她只獲益3000元茶錢,亦非自己索取。

嚴官同意周在本案罪責較輕,但她的參與同樣重要,周明知團隊不被降級的方法是獲取更多佣金,亦知道案中保單持有人未授權申請。嚴官又指,同案其他被告是在決定要填報周為保單代理人後,才告知周,可見是有人「挾恩圖報」。最終考慮到被告已因本案,打亂了籌備多年到澳洲定居及從事幼兒教育的計劃,嚴官判處監禁10個月。

辯方早前已提交書面求情,今作口頭補充,指被告在本案罪責較輕,亦已因此而失去申請澳洲居留權的機會,望法庭輕判。

訛稱被告為保單代理人騙取佣金及花紅

33歲被告周靜文,為富通前保險代理,她與另外三人一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該3名被告分別為59歲許藝馨,富通保險有限公司前區域經理、64歲黃鳳儀,及38歲余尚偉,兩人均為富通前營業經理。 他們涉嫌於2020年7月至9月期間,一同串謀詐騙富通,不誠實地訛稱32份由周靜文任經手代理人的保單確實由相關保單持有人申請投保,致使富通批出該等保單並發放相關薪金、佣金及花紅。許藝馨和黃鳳儀早前否認控罪受審,余尚偉則認罪。

廉政公署指,周若成功銷售保險產品,她與上線經理包括余、黃及許會分別獲發佣金及上線佣金。他們如達到銷售目標,亦可獲發花紅。調查後發現,在上述客户申請投保時,周靜文並不在香港,而大部分涉案保單的持有人均對該些保單不知情,亦沒有作出投保申請,有關保單最後「斷供」。如富通知悉周不是該32份投保申請的經手代理人或該等申請載有虛假資料,便不會批出有關保單,亦不會向四名被告發放佣金、上線佣金及花紅共逾184萬元。

案件編號:DCCC1153/2023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