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黃振強:屠龍小隊成立後Tg上覓金主 女教師介紹律師、議員及記者為小隊籌資金

更新時間:11:00 2024-04-29
發佈時間:11:00 2024-04-29

屠龍小隊成員涉串謀殺警案今於高院續審,屠龍小隊領導者黃振強第一天作供,他供稱「屠龍小隊」於2019年8月25日正式成立,由荃灣示威群組演變而來,「屠龍小隊」意即「連警方速龍小隊都可以屠」。

2019年12月8日當天,民陣發起大遊行。資料圖片
2019年12月8日當天,民陣發起大遊行。資料圖片
屠龍小隊領導者黃振強。
屠龍小隊領導者黃振強。
女被告劉佩凝。歐樂年攝
女被告劉佩凝。歐樂年攝

黃振強確認控方所指2019年12月8日在克街展鴻大廈12樓A被捕,同日錄取兩次警方錄影會面,就有關金錢的控罪則於2020年再被捕,兩案需時合併認罪,遂至本年2月才分別承認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和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2023年9月開始提供兩份證人口供,本年4月獲免予起訴書,黃振強在庭上確認明白免予起訴書內容。

黃振強稱TG上為屠龍小隊覓金主 

黃振強供稱,2019年12月8日的計劃約源於同年8月,當時示威者一方使用telegram溝通,因為示威者「出嚟衝」會被拘捕,坊間建議使用telegram,流傳私隱度會較高,較低機會讓警方收集到情報。黃振強於整個反修例活動期間以「healer」為用戶名,他從6月12日在朋友邀請下開始參與反修例的社會運動,6月12日當天他有表達訴求、亦有進行設置路障等,他指自己當時20歲、高級文憑畢業,畢業後不久任職地盤搭棚工人,直至7月22日辭職,基於前一天發生721事件,「我想全程投入去抗爭運動入面」。

7月22日後,黃振強作為勇武前線,從telegram和網上討論區「有搵金主、家長籌集資金」 以維持生計,他於8月底成立「屠龍小隊」後,有自稱中學女教師於telegram上介紹金主,「大多係專業人士....有律師、議員 、記者」,由金主資助黃及其隊伍,「見面俾現金或者銀行過數俾我」。

7月份一次尖沙咀示威活動中,「前線衝緊認識咗都係衝緊既勇武人士」,即「阿謙」嚴文謙,兩人「一見如故」,約定以後一同參與示威活動,嚴文謙又把他邀請進入telegram荃灣示威群組,他自己亦於荃葵青區成長,該私人群組共有30多人,他另把「阿kan」林銘晧加入至群組。

為示威者遭黑社會斬傷感憤怒 決定殺入二坡坊「裝修」

群組成員響應8月初的「港九7區三罷行動」,到荃灣示威,但得知有年輕示威者被荃灣黑社會人士斬至「皮開肉綻」,「媒體渲染警察同黑社會勾結」,當時他與群組成員感到「好嬲」,後來得悉涉事黑社會活躍於二坡坊一帶。

直至8月25日荃葵青大遊行,警方第一次使用真槍和水炮車,荃灣示威群組再次到場與警方對恃、襲擊警方等,各人被驅散後「重整人馬」,並決定「殺入二坡坊將黑社會睇場嘅店舖去裝修」,他形容情況「一發不可收拾」、「唔關事都裝修埋」。「二坡坊事件」於示威者一方有所迴響,「我哋覺得莫名興奮」、「被勝利沖昏頭腦」 、「覺得復仇成功」,眾人認為要有個名字,便改名為「屠龍小隊」,小隊有荃灣示威群組活躍成員,包括「阿kan」、「阿謙」嚴文謙、「tt」、「阿積」、「阿塵」張俊富、 「小熊 」張銘裕、「檸檬」李家田。

黃:「屠龍小隊」寓意「連警方速龍小隊都可屠」

「屠龍小隊」名字寓意「連警方速龍小隊都可以屠」,即可「擊敗」速龍小隊和其他警方。

黃振強續供稱,吳智鴻telegram用戶名為「流浮山刀手」,而他把對方手機內置名字改為「鴻仔」,他表示於7月認識吳智鴻。他指721事件後在許多人在telegram公開群組討論事件,其中吳提到「點搵元朗白衣人報仇」,他覺得吳「好有point」,兩人其後私訊,吳有意約見面,兩人「確認大家係可信唔係鬼」後,便約見詳談示威活動。

與同道人吳智鴻等人見面 引入真槍實彈

黃振強憶述約7月底、8月初,吳智鴻約他到旺角Red MR見面,吳智鴻另有5名男子同行,當中包括「阿恨」彭軍壕和「大舊」 (音譯),吳指「大舊係佢地團隊金主」,又為2014年佔中的中堅份子,「大舊」有許多資金助吳智鴻團隊。吳稱「嚟緊有計劃」,「有機會引入真槍實彈」和安排軍事訓練,黃當時心想「聽住先囉」 。黃振強指吳其後「有俾過錢support我做前線活動」,但對方沒有應黃邀請參加示威,「各有各玩」,直至「屠龍小隊」於8月25日正式成立,吳才增加約見次數。

控方展示黃振強與吳智鴻的telegram對話,黃振強在當中指「班到呀,有家長做油站...2支益力多?」,吳智鴻則稱「聽日帶出嚟,我加返你入group」,黃解釋其意即是問吳智鴻是否需要兩支益力多份量既柴油,而吳智鴻指的群組是「行山討論區」,「11至12號入咗中大去衝,形勢惡劣,擔心自己被捕,所以叫鴻仔踢我出group」,另供稱自己會定時刪除telegram對話。

黃振強又確認收到三條由吳智鴻傳來的影片,「鴻仔隊伍同我呢邊隊伍去試槍嘅片」,黃表示原本由李家田和自己參與試槍,但因前一天在中大示威中受傷未康復,故讓張銘裕代替自己。

黃獲推舉任「屠龍小隊」隊長 安排成員泰國旅行「回氣」

黃振強供稱,「二坡坊事件」後團隊改名為「屠龍小隊」,由他擔任隊長。黃與隊內活躍成員商討後決定精英化,「勸退」經常遲到或缺席者、較瘦弱者和女性後,小隊由30多人縮減至10位成員,「呢個先係真正屠龍小隊」。「屠龍小隊」精英化後另有使用「滅龍」等Tg群組名稱,黃指群組名稱為「即興改嘅名,應該冇特別意思」,成員有「呂大布」嚴文謙、「Ho./.」張俊富、「reinforce Jr:」李家田、「小熊維尼」張銘裕。

11月19日至23日,他與大部份成員前往泰國旅行,他指「經歷好多作戰...成日出去衝、示威...安排呢個旅行俾大家休息一下、回氣」。

成立「育龍」TG群組籌集資金

另外,他於11月又成立「育龍」Tg群組,「我覺得可以仿效政治團體」,以「育龍」群組籌錢、「會靠文宣」,故曾向成員提過「我打完即刻多10萬 」,他指「應該係我草擬咗文宣」,其後即刻增加10萬捐款。而資金籌集制度下只容許黃振強以屠龍小隊名義去向金主、家長籌錢,其他隊員僅可用個人名義,他解釋因為「屠龍小隊名氣比較大」,他曾代表小隊接受立場和蘋果訪問,「以屠龍小隊籌集效果會好好多」。

其後黃振強「收集屠龍出去抗爭嘅片,叫檸(李家田)去宣傳我哋做過既嘢」,他指李家田修讀電影系,故交由他負責,黃振強稱片段可於日後接受立場訪問和在「育龍」群組中作文宣用途,他曾交予劉佩凝發佈至相關平台、亦有交給立場記者使用。

剪輯扔汽油彈、縱火、與警埋身肉搏片段宣傳「真勇武」、「堅做嘢」

黃振強指當時雖有示威者支持「屠龍小隊」,但亦有示威者抹黑「屠龍小隊」,包括指小隊「係鬼、呃錢、扮勇武」,他打算藉片段澄清「屠龍小隊」為「真勇武」、「堅做嘢」的前線示威者,於是尋找「向警方扔汽油彈...同警方埋身肉博...縱火焚燒中資店舖」的片段製作影片。控方庭上播放該「文宣」影片,黃振強確認並指只得此段片公開發放,並上傳至youtube。而籌錢後,隊員需要日常開支時亦由黃振強轉帳。

控方問到黃振強為何成為隊長,黃振強指「佢哋推舉我做隊長因為我比較有財力...唔係家底好有錢...而係隊內好多18歲出頭...未有正當職業」,而他有穩定收入,曾拿取積蓄5萬補貼隊內開支,又比較關心示威事務,故獲得推舉。

黃振強續指與吳智鴻一直有保持聯絡,間中用Tg溝通、電話通話、偶而見面。8月底,吳智鴻邀請他到科大出席一個會議,黃振強形容「會議係勇武派抗爭會議」,出席者有吳智鴻、「小恨」彭軍壕、「大舊」、蜘蛛隊隊長阿Jack,本土民主前線成員鍾雪瑩和他男朋友「軍火佬」,「屠龍小隊」則由他和「阿Kan」林銘晧出席。黃振強指蜘蛛隊屬勇武隊伍,另因本案才得知「軍火佬」即蘇緯軒。

吳智鴻提出與警武力對等「先有得玩落去」

會上以吳智鴻、「大舊」、阿Jack為首開會,吳智鴻「提出概念勇武同警方武力不對等,要武力對等先有得玩落去」,黃振強稱示威者最高武力為汽油彈。吳智鴻於會上又提出「唔應該防守,要主動出擊...佢既團隊會引入軍火...大計劃一齊合作射殺警察」,黃供稱當時只聽到有軍火商,但沒具體指有什麼槍械。而「眼鏡」一詞「係我小隊同鴻仔(吳智鴻)個邊對槍嘅術語」,術語通常由阿Kan發明,黃振強等人外出示威,吃飯,便會和小隊隊員解釋術語。

會上亦有一名名為「老虎仔」的人到場,黃振強指「老虎仔」為獨立個體,負責為「屠龍小隊」日後的示威活動提供汽油彈,黃振強指汽油彈是他們最大的支出,「每100支計埋運費,要10幾萬港幣」,前期還要提供資金讓「老虎仔」設工場、「請人」,以前「都俾咗十幾廿萬,前期係幾萬幾萬咁俾」。黃振強表示「隊員知有咁嘅人提供,實際來源得我知」,

每次行動前花10多萬購100支汽油彈

黃振強稱9月份開始「示威一方各出其謀舉行示威遊行」,而「屠龍小隊」負責「針對警方做衝擊...破壞佢哋設施或者警車」、「有別於一般示威者」,每次行動主要由他部署,例如「邊到扔火魔法... 安排走嘅路線....book安全屋....運輸裝備到現場」,有時阿Kan會幫忙計劃,而其他成員「負責現場做衝擊...破壞嘅活動」。黃振強指一般做法是把行動集合地點作群組置頂訊息,又或打電話、事前於飯局告知成員行動計劃。

黃振強續指自從認識「老虎仔」後,每次示威活動至少用上100支汽油彈。而「屠龍小隊」每個成員都有使用過汽油彈。

黃:屠龍小隊屠龍能力受賞識 獲安排赴台接受包食宿軍訓

黃振強稱科大會議沒有甚麼實際結論,但吳智鴻「想我屠龍呢邊出人」去台灣軍訓,費用全免、包食宿、有一名退伍軍人為他們訓練,控方問為何吳智鴻會選擇「屠龍小隊」,黃振強指吳智鴻「欣賞我哋屠龍嘅勇武能力」、「想將呢個機會提供俾我哋」。黃振強遂於隊內問有誰有意前往,當時張銘裕表示會去,黃振強便把吳智鴻聯絡方式交予張銘裕,黃振強亦確定張銘裕確有前往軍訓,因為事後吳智鴻和張銘裕有提過軍訓內容。

控方問「軍火等於槍」的情況後來有否改變,黃振強指「有」,他回想至10月1日反國慶遊行,荃灣有年輕示威者被警方開槍射中,其後吳智鴻便私訊他指原定10月實行槍械的計劃,因某些原因煞停,另正在「搵人整炸藥咁既野」。黃振強指應該在11月飯局與成員提及過有炸藥,控方問飯局通常是哪些飯腳,黃振強回覆是小隊的人,包括李家田、張銘裕、張俊富、嚴文謙等。

吳智鴻安排西貢試槍及炸彈

黃振強續供稱「行山討論區」 於11月初建立,因為吳智鴻向他表示「佢啲軍火陸陸續續到佢手,有人整緊炸藥,想約一日去測試」,「叫我地出2個人同佢哋團隊試」,而「行山討論區」中他指只認識吳智鴻,「相信其他係佢團隊成員」,但不確定有否其他屠龍成員於群組當中。

控方提到「行山討論區」內吳智鴻曾指「啲嘢到咗香港,應該下星期到手,可能下星期六試一試」、「我會整埋炸彈過嚟試」、「要提煉搞好多嘢」、「有人會幫我整遙控」,黃振強指當時已知有炸彈,但忘記有否與屠龍隊員提到,因為他前一晚才決定「搵人頂」。控方提到對話內,吳智鴻曾提醒黃要自備刀子,「如有意外殺返條路出去」。吳並於群組中定下到時於西貢西灣亭集合再步行1.5小時前往試槍地,吳另指「水警最快26分鐘,飛行服務隊19分鐘到」,黃振強表示吳智鴻特意查過若事情曝光,警方需時多久到達。黃振強指曾把2支益力多份量的柴油交給張銘裕,著張轉交吳智鴻。黃振強明天繼續作供

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及許湛榮同被控一項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6男另被控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他們再被控一項串謀謀殺罪;李家田另被控一項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女被告劉佩凝則被控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案件編號:HCCC164/2022、HCCC255/2023
法庭記者:蘇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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