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西貢非法屠宰野豬 4男被截查棄屍逃逸
更新時間:03:00 2025-10-12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10-12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10-12 HKT

西貢發生懷疑獵殺及屠宰野豬事件。警員前晚巡經碧水新村時,發現4名男子形跡可疑,上前截查期間,4男棄下一架「買餸車仔」、一個背囊及一個環保袋後四散逃逸,警員打開物件查看,赫然發現裏面有多袋被斬件的生肉,初步懷疑是野豬屍體。案件列作「殘酷對待動物」跟進,現追緝4名涉案男子。野豬屍體其後由相關人員檢走。
警懷疑涉非法入境者
前晚近9時許,警員巡經西貢碧水新村近村口時,有村民向警員報案,指發現村口對開斜路,有4名男子形跡可疑,警員遂到場了解,期間該4名男子疑見有警員,立即將一架「買餸車仔」、一個背囊及一個環保袋棄置在地面,然後四散逃去無蹤。警員隨後打開「買餸車仔」、背囊及環保袋檢查,赫見入面有多個透明膠袋,每個膠袋載有一些新鮮、相信是剛屠宰不久的鮮肉,初步懷疑為兩隻小野豬屍體。警員其後在附近兜截疑人,惟未有所獲。
據該村村長表示,該村經常有野豬出沒,但村民並不會獵殺野豬。而該4名可疑人士並非村民,懷疑他們是非法入境者,當見到警車後驚恐,於是棄豬逃走。初步不排除有人自行獵殺野豬,再將之屠宰。
警方表示,於上址發現載有懷疑野豬屍體的3個背包及1輛手推車。案件列作「殘酷對待動物」,交由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相關野豬屍體已由相關機構人員檢走。
根據香港法例第170章《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管有任何狩獵器具,亦不得使用狩獵器具狩獵任何野生動物。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此外,狩獵或管有任何《條例》所指明的「受保護野生動物」,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另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如殘酷對待動物,無論牠們是野生或已被馴養,都屬違法和可處懲罰。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或罰款20萬元。警方或漁護署都有權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