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爭執持菜刀圖劈食客頭 李偲嫣兒子認罪囚2年2月

更新時間:03:00 2025-10-09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10-09 HKT

  已故「正義聯盟」主席李偲嫣的兒子劉仲朗,前年凌晨在紅磡餐廳「雞煲皇」用膳時,因廁所使用問題與男食客發生爭執,劉向對方破口大罵後仍心生不忿,拿出30厘米長菜刀劈向對方胞弟頭部,其後劉在保釋期間缺席法庭聆訊。劉昨在區域法院承認有意圖傷人及未按指定歸押兩罪,辯方求情指,被告非預謀犯案,因一時衝動才襲擊事主,明言其行為確實愚昧。暫委法官周燕珠判刑時直言其使用的武力程度嚴重,事主用手擋刀後左手遭斬傷,另不接納被告稱忘記出庭的解釋,認為被告有意逃避司法程序,終判處他監禁2年2個月。
  31歲被告劉仲朗報稱廚師,他承認有意圖傷人及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罪。控罪指,劉於2023年9月24日在紅磡蕪湖街123號地下的餐廳「雞煲皇」,意圖使洪姓男子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另指他於2024年7月2日,身為獲准保釋的人,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
  辯方代表求情指,被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過往亦沒有與暴力相關的紀錄。案發時,被告與事主一行人素不相識,並非有預謀犯案,僅因一時衝動而襲擊事主,明言其行為確實愚蠢,望法庭念被告已還柙一段時間而輕判。
官指不信納因忘記缺席聆訊解釋
  周官判刑時指,被告因使用廁所問題與陌生人爭執,其後更用菜刀向事主施襲。周官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因一時衝動而犯下本案,並非有預謀,而其母親亦已離世,現與年老父親同住。惟周官認為,被告在本案使用的武力程度嚴重,被告企圖向事主頭部施襲,儘管事主用手抵擋,惟事主的左手仍遭被告斬傷,部分菜刀的金屬碎片更殘留事主體內。周官直指,不相信被告在保釋期間,因忘記而缺席法庭聆訊的解釋,明言被告沒有刑事紀錄,理應知道自己面對嚴重的控罪。
  案情指,被告於2023年9月23日晚上與友人在紅磡的「雞煲皇」用膳,洪姓男事主亦與胞兄及女友人用餐,雙方素不相識。凌晨時份,被告與事主胞兄因使用廁所問題發生爭執,其後更走到對方餐桌以粗言辱罵,餐廳老闆為免衝突升級而將二人分開。約半小時後,被告在餐廳門外再與事主一行人相遇,被告突然向事主大叫,事主胞兄推開被告後,被告情緒激動之下衝回店內取出一把長約30厘米的菜刀,折返現場並試圖砍向事主的頭部。事主隨即以左手抵擋,左臂遭斬傷。
  事主被送院後須接受緊急手術,其左肘有8厘米裂傷,並有一塊2.5厘米的金屬碎片嵌入尺骨。被告同日被捕並在警誡下指,他因使用廁所問題與事主哥哥發生爭執,其後在衝動及受到酒精影響的情況下,用菜刀攻擊事主的左臂。被告另在2024年7月2日缺席在區域法院的應訊,法庭發出拘捕令後,被告在同年8月被捕。被告在警誡下表示自己忘記出庭應訊。
  案件編號:DCCC42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