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鳳儀父涉處理國安逃犯資金受審
發佈時間:03:00 2025-10-09 HKT

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逃亡美國後,遭香港國安處懸紅100萬元通緝,其父郭賢生今年初打算取消為女兒投保的保險時,涉嫌協助更改保單持有人,並提取近9萬元保險單結餘,被控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郭賢生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企圖處理屬於潛逃者的資金罪受審,他被捕後在警誡下稱「份保單係我供嘅,佢而家唔喺香港,我咪cut咗佢囉」。獲豁免起訴的女保險代理則供稱,郭賢生為將保單易手,曾指「我遲啲會去見郭鳳儀嘅,到時我就帶埋啲表格過去畀佢簽名啦」。審訊今續。
雙方同意事實指,被告郭賢生1990年開設獨資經營業務公司,辦公室地址位於觀塘。郭賢生妻子2023年於區域法院申請離婚,同年9月郭賢生送交經濟狀況陳述書。警方同年通知郭賢生,郭鳳儀被懸紅通緝。
為退保圖更改保單持有人
郭鳳儀生於1997年1月,郭賢生1999年分別為3名子女包括郭鳳儀,向友邦保險投保各一份親子培研升學儲蓄計劃,內含人壽、醫療及意外保障,受保人分別為3名子女。郭鳳儀保單信件收件人為郭鳳儀,收件地址為郭賢生觀塘辦公室。保費由郭賢生全數支付,保單於2020年供滿,保單金額各值約1.1萬美元(折合約8.8萬港元),郭賢生沒有領取保單金額。郭鳳儀2015年年滿18歲,友邦保險發出保單權益轉移信件。郭賢生於2025年4月30日早上被捕,警誡下稱「份保單係我供嘅,佢而家唔喺香港,我咪cut咗佢囉」。
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劉德偉傳召涉案保險經紀鄭蔚儀,指明若鄭蔚儀詳盡如實作供則會不受起訴。鄭蔚儀憶述今年1月4日接獲郭賢生致電,表示「想取消以前幫郭鳳儀買嗰份保險」、「郭鳳儀而家唔喺香港,份單都用唔到啦,我都唔想再供喇」。鄭蔚儀其後向郭賢生說明郭鳳儀為保單持有人,取消保單需郭鳳儀簽署,建議郭賢生先行與郭鳳儀商量。郭賢生後來回覆「同個女傾咗喇,郭鳳儀都同意取消份保單嘅」,鄭蔚儀再說明友邦會發出支票,向郭鳳儀支付保單金額。郭賢生問「郭鳳儀唔喺香港喎,無香港銀行戶口入唔到票,可唔可以叫你公司改張票出畀我?」鄭蔚儀回應指不可以,除非郭賢生以保單持有人身份取消保單。
其後,郭賢生表示「同個女傾咗,個女都同意將持有人改畀佢」,將親赴美國見女兒,帶表格讓女兒簽署,並向鄭蔚儀提交3份已簽文件,包括更新郭鳳儀個人資料表格、更改保單持有人表格及現金退保申請書,以及身份證副本。鄭蔚儀及後發現郭賢生簽署提交的表格已經過期,要求郭賢生聯絡郭鳳儀重新簽署新版表格。
鄭蔚儀供詞指涉案保單於郭鳳儀年屆18歲後,持有人會自動由郭賢生改為郭鳳儀。鄭蔚儀在辯方大律師關文渭盤問下,承認郭鳳儀年屆18歲後,仍須先行同意並簽署回條,才須履行保單義務,關文渭指郭鳳儀18歲後從未簽署同意,因此保單持有人不會自動由郭賢生改為郭鳳儀。
關文渭又指出,郭賢生不曾表明表格上的「郭鳳儀」簽署出自郭鳳儀手筆,鄭蔚儀指她不肯定。關文渭提到鄭蔚儀4月17日被警方國安處拘捕,鄭蔚儀否認指「應該唔係,佢話要問返我啲嘢」,其後在警署錄口供近14小時。關文渭質疑在近14小時會面、17頁供詞連同其他警誡下回應中,鄭蔚儀從未提及郭賢生明言簽名由郭鳳儀本人所簽,鄭蔚儀同意她無法肯定。
案件編號:WKCC 188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