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士争产案丨律师称准备2015年遗嘱过程中 有关成立信托详情「真系咩都无」
发布时间:12:21 2026-06-03 HKT
其士集团创办人周亦卿2018年与世长辞,2015年遗嘱将名下1.89亿股其士股份全数交予五女周蕙蕙继承。长女周莉莉入禀要求法庭裁定2015年遗嘱无效,以2009年遗嘱作准。负责为周亦卿准备2015年遗嘱的律师卓昭华供称,曾解释予周亦卿知道,若选择把全数股份交给一个人,便「拣一个信得过嘅人」,但她承认即使把全数股份交给「信得过嘅人」,也一定有风险该人会把该些股份分散或出售。卓昭华亦称,周亦卿全数股份交给一人,事后可与该人沟通,拜托该人把全数股份放入信托。
律师称周亦卿不想于遗嘱中为其士股份成立信托
本案原告为长女周莉莉(Lily),被告为五女周蕙蕙(Violet ,艺人吴家乐的妻子)及六女周薇薇(Vi Vi)。周亦卿于2015年10月所订立的最后一份遗嘱逾10页,由其妻子宫川美智子、五女周蕙蕙及六女周薇薇作为遗产执行人及受托人,把周亦卿与日裔妻子宫川美智子共同持有的其士集团逾62.76%股权即1.89亿股份(189,490,248股股份)交由五女周蕙蕙继承,其余遗产分配予周亦卿的妻子及其他五名女儿,幼子周维正毫无得益。
六女周薇薇的朋友、律师卓昭华(Mandy Cheuk Chiu Wah)昨供称,六女周薇薇2015年联络她,表明周亦卿欲立新遗嘱,而且周亦卿不希望名下的其士股份被分散或出售。卓昭华今继续出庭作供,指出周亦卿可以信托形式管有名下其士股份,他们曾讨论可在周亦卿生前成立信托、在遗嘱内讲明委托一间公司在周亦卿死后成立信托、可指明一个人为周亦卿成立信托。


被问及若把全数股份交给一人,如何避免股份被分散或出售时,卓昭华称她曾向周亦卿解释,「如果你真系信一个人,就拣一个信得过嘅人」,但她承认即使把全数股份交给「信得过嘅人」,仍有风险该人会将股份分散或出售。
卓昭华指她为周亦卿准备遗嘱的过程中,直至完成草拟遗嘱,对于成立信托管有名下其士股份方面「完全仲系咩instruction(指示)都无」,而周薇薇当时亦一直称她在索取周亦卿的指示,「最后周生完全放弃(成立信托)依个谂法 」。
卓昭华强调「好清晰(周生)唔系想将其士股份喺个will(遗嘱)入面做一个trust (信托)」,而且有关周亦卿成立信托的详情「真系咩都无」,故在没有任何基础下根本无法成立信托。卓又指,周亦卿一方当时「唔讲清楚想做乜嘢」,故她「𠮶一刻无可能俾到啲咩有意义的讨论或建议」。
律师指若周亦卿认为新不如旧可不签新遗嘱
原告方指出2009年遗嘱有条款指明股份锁定80年,如果周亦卿不希望股份被分散或出售,为何不沿用该份旧遗嘱。
卓昭华指如果该份旧遗嘱有效,在新遗嘱完成前,该旧遗嘱仍不会被废除,而她当时不会去想旧遗嘱是否较佳,因为她的工作便是弄清楚周亦卿想要一份怎样的新遗嘱及如何分配遗产,而当时周薇薇也曾向她表达,因为旧遗嘱中的部分公司已不存在,故已过时及希望草拟新遗嘱。
卓昭华又指,当时整个过程大家都很努力,尝试根据周亦卿的指示制定新遗嘱,所以大家很多讨论及研究不同可能性。卓昭华强调,如果最终周亦卿认为新遗嘱不如旧遗嘱,他有自由意愿不签署新遗嘱。
卓昭华同意她当时没有就旧遗嘱给予意见,因为周薇薇接触她时,已明确表明旧遗嘱过时。
相关新闻:
其士争产案丨律师受指示准备2015年遗嘱 六女周薇薇曾指示遗产分10份 母得3其余7子女平分
其士争产案丨草拟2009年遗嘱律师称 周亦卿指示遗产锁定期「愈长愈好」 故建议死后80年才分产
其士争产案丨周亦卿2015年做两手术 周莉莉称不知是否父亲决定 奇怪「唔攞second opinion」
其士争产案丨2015年遗嘱订立前9日收父亲5432万元 周莉莉对周蕙蕙亦获赠花园台物业感不满
其士争产案丨算命师曾向周亦卿称七子周维正不是合适继承人 长女周莉莉不认同父亲迷信
其士争产案丨长女周莉莉指父亲绝不会将全数股份交一人继承 求裁定2015年遗嘱无效
周薇藢2015年多番要求卓昭华尽快为父亲成立家族信托
卓昭华强调她没有意图建议周亦卿在遗嘱中成立信托或把所有股份交给一人,「无讲过唔系一就系二」。她曾向六女周薇薇明确表示,如非周亦卿确定由谁是信托的受益人及谁负责接管信托等基本资料及清晰指示,根本没有可能透过遗嘱成立信托。
原告方指出,没有任何电邮显示周亦卿决定把所有股份交给五女周蕙蕙,并放弃成立信托。卓昭华不同意,又解释指整件事件并非基于单一电邮,而她在2015年7月至10月期间曾与周薇薇有多次电邮来往,当中夹附遗嘱草拟文件,显示她们一直讨论及转变想法的过程,例如若周亦卿未能提供更多确实资料,难以透过遗嘱成立信托,故可考虑把所有股份交给一人。
卓昭华供称,六女周薇薇2015年9月要求她当时工作的李凤翔律师事务所尽快为周亦卿成立家族信托,在周亦卿去世后把周亦卿所有其士股份转到信托,以防止周亦卿股份被分散或出售;但卓昭华多次强调其律师行并非专门设立信托,要求周薇薇找信托专家索取专业意见。
卓昭华忆述周薇薇「喺电话俾我骂爆咗」,她当时指周薇薇即使知道其律师行并非专门设立信托,却继续向他们就设立信托索取指示,她如「咁都接嚟做,未必搞得掂」,而且她与周薇薇为朋友,「当然唔想搞衰坛嘢」。周薇薇遂没有再要求她协助成立信托,只是传电邮让她检视该如何指示信托专家成立信托,故她知道周薇薇「帮紧周生(周亦卿)搞紧个trust(信托)」。
案件编号:HCAP 22/2019
法庭记者:刘晓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