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官校女教师发仇警帖文遭革职 司法覆核胜诉后局方上诉得直 上诉庭重申革职惩罚恰当合理
发布时间:17:39 2026-03-06 HKT
任教了27年的前官立学校女教师于2019年反修例风波期间,在Facebook私人帐户多次发表仇警言论,遭纪律研讯委员会裁定行为失当,公务员事务局2023年7月将其革职,褫夺其所有退休福利。高院法官高浩文2024年认为局方有权裁定该女教师行为失当,但褫夺所有退休福利惩罚过重,裁定女教师司法覆核胜诉。局方不服提出上诉,上诉庭认同涉案失当行为极为严重,明显违反教师及公务员的专业操守,帖文更带有谩骂及挑衅性质,认为原审法官错误地取代了决策者角色,并以自身观点判断何谓适当惩罚,裁定局方上诉得直,下令女教师需支付局方讼费。
原审指裁定女教师行为失当无错但惩罚过重
谭玉芬(Tam Yuk Fun Toffee)被革职时54岁,已离婚且无子女,在官立学校任教27年,距离正常退休年龄尚余约4年。涉案帖文内容大多涉及辱骂、仇警、粗言秽语及侮辱性字眼,谭玉芬于2019年9月7日已删除其Facebook帐户。纪律研讯委员会于2022年经分析后认为帖文带有偏激、挑衅及诽谤成分,并含不雅语言,认为谭玉芬的行为未达教师专业操守要求,对学生及教育专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并使政府服务蒙羞,属行为失当。教育局于2023年1月应以革职惩罚,以反映事件严重性。
公务员敍用委员会(Public Service Commission)2023年3月认为革职惩罚适当,谭玉芬指她事后情绪低落,充斥负面思想及自杀念头,并对事件表达悔意,建议强制退休较革职更为适当。局方2023年7月10日裁定谭玉芬行为失当,并决定予以革职,令她丧失所有退休福利。
高院法官高浩文2024年指公务员及教师相关专业操守不止规范教师的教学方法及材料,教学以外个别行为如影响其教学职能或破坏教师声誉,亦足以构成行为失当。委员会亦合理地指出涉案帖文内容不是基于公益来参与理性公共讨论,因此委员会绝对有权裁定其行为失当。
原审法官高浩文认为局方有权接纳委员会结论,认为在社会动荡时发布帖文,内含不雅图像、侮辱、诅咒、粗言秽语、仇警意味,构成严重违反专业操守,无理谩骂警员及家人,明显暗示欺凌警察子女有理。惟考虑到谭玉芬此前任教25年纪录洁白无瑕,涉案帖文没有影响其校内教学及学生,褫夺所有退休福利将会除去了谭玉芬长时间累积下来的大量权益,认为相对而言革职并保留退休福利惩处更为恰当,指出局方惩处过于沉重,故推翻决定。
上诉庭指女教师明显违专业操守革职决定合理相称
上诉庭首席法官潘兆初、副庭长朱芬龄及法官区庆祥今颁布书面判词指,若公务员确有行为失当,行为可能严重至需革职或强制退休,但最终惩罚须视乎案件整体情况而定。而被革职会丧失所有退休福利,被强制退休者则可酌情保留或削减退休福利。法庭须考虑涉案惩罚在整体情况下是否属公正、过重,而上诉庭认同谭玉芬的行为明显违反教师及公务员的专业操守,其帖文也带有谩骂及挑衅性质,明显超越合理表达的界限,她亦对其行为毫无悔意。
上诉庭认为谭玉芬作为公务员及教师,须保持政治中立及遵守专业操守,其帖文即使并非作出政治言论,但涉仇警、侮辱、咒骂及粗言秽语,无端攻击警员及其家属,其中一则帖文更似乎以暗示方式表示,欺凌或孤立警员子女的学生是合理的。
上诉庭裁定局方有权采取纪律行动,革职决定在当时情况下属合理及相称,而且并不构成对言论自由的非法或不相称干预。上诉庭认为局方裁定谭玉芬行为失当及将谭玉芬革职的决定均属正确,妥善评估及权衡其失当行为的严重性、所涉公共利益、个人及求情情况。上诉庭认为革职虽属严厉惩罚,但仍在合理惩罚范围之内。
原审官错误取代决策者角色判断惩罚是否适当
上诉庭指原审法官高浩文错误地取代了决策者的角色,并以自身观点判断何谓适当惩罚;而在本案事实下,法庭并无正当基础作出干预。更何况局方事实上确曾考虑过强制退休,但最终决定不采用强制退休作较轻惩罚,此举并不会因此使革职成为压迫性惩罚。
谭玉芬一方指局方显然未有提供充分理由,解释为何革职属适当惩罚,以及为何谭玉芬的求情情况不足以令她获判较轻惩罚。上诉庭阅读所有涉案资料后,认为局方已提供清晰而有力的理由,解释为何选择革职而非强制退休等其他较轻惩罚。
上诉庭重申谭玉芬的失当行为极为严重,大幅削弱公众对教师及公务员的信任,而且她毫无悔意,故其个人情况及求情不足以凌驾于公众利益,故认为原审法官高浩文确实不当地取代了决策者的角色。
上诉庭强调纪律委员会及局方均具备相关经验、专业知识及判断力,比法庭更能妥善处理公务员与教师的管理及纪律事宜,双方经已仔细斟酌涉案惩罚的适当性,以评估公众利益所需。
上诉庭最终裁定局方上诉得直,搁置原审法官高浩文的裁决,改为裁定女教师司法覆核败诉,下令女教师需支付局方讼费。
公务员事务局 : 涉事教师不当言论 政府收逾350项投诉
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表示,欢迎上诉法庭判决,指有关案件是涉案人士在2019年6月至9月受雇于教育局作为一位官校教师期间,在她的社交帐号发布不当言论,涉及共8篇帖文,内含淫亵、仇恨、咒骂、偏见、挑衅、侮辱、诽谤等不当元素,并带粗言秽语(「该等言论」) ,导致有市民向教育局、公务员事务局、1823和学校作出超过350项投诉。该等言论被视为违反《香港教育专业守则》和教育局规管教师的相关规则。教育局经调查后,就有关的不当行为采取正式纪律行动。经独立纪律研讯后被裁定指控成立。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经考量有关不当行为的情节、性质、严重程度等因素后,于2023年7月作出革职决定。特区政府一直是根据证据及严格依照程序进行独立纪律研讯。
发言人重申政府非常重视公务员的纪律和操守,对违法或违纪的公务员零容忍,并按公务员纪律机制严肃处理。涉案人士在社交媒体挑拨社会对立,煽动仇恨,属于极度严重的违纪行为,完全违背公务员应有的操守,包括必须尽忠职守、政治中立等。特区政府坚定秉持对公务员操守的高标准,绝不姑息该等行为。
案件编号:CACV203/2024
法庭记者:刘晓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