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条例》修订|邓家彪倡按屋苑类型 订立授权票上限门槛
发布时间:10:11 2026-02-10 HKT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提出修订《建筑物管理条例》,拟限制持有代表文书(授权票)的上限、进行利益申报等,以完善大厦管理制度。立法会民政及文化体育事务委员会主席邓家彪建议政府可考虑按不同房屋类型,设立相应的授权票上限门槛,更切合各类屋苑的实际运作需要。
根据现行修订建议,若屋苑单位数目为50个或以下,每名人士只能持有一份授权书;若屋苑超过50个单位,则每人持有的授权书数量不得超过总单位数的2%或20份,以较少者为准。此外,法团须公开张贴已签署授权书的单位名单,以提高透明度。
议员主要关注三大问题
邓家彪今(10日)在电台节目上指出,昨日会议上议员主要关注三大问题:授权书的真伪核实、获授权者的身份,以及授权人是否需申报利益;此外,授权票的使用与监察方式亦是讨论焦点。他解释,有业主担心授权票制度可能被法团或别有用心人士利用,操控维修工程决定;然而,亦有热心服务社区的人士反映,若限制过严,会议将难以达到法定人数,影响屋苑正常运作。他认为政府提出上限20份的建议,属合理平衡。
法团及管理公司有责任鼓励业主参与
大型维修工程建议引入出席及亲自投票门槛分级制,金额愈高所需业主出席及亲自投票的门槛相应提高。邓家彪个人认为,若涉及大额工程,所有业主应亲身出席,须达到基本门槛,法团及管理公司有责任做好宣传,邀请所有业主出席,若低参与率让工程通过,坦白说社区的争拗是无日无之,所以宁可前期大家辛苦点。邓家彪建议,可考虑按不同房屋类型,如居屋、租者置其居,私人屋苑等订立不同授权票上限门槛,避免日后争拗。
在同一节目上,立法会民政及文化体育事务委员会委员叶傲冬则认为,关键在于授权票的核实机制,而非单纯限制数量。他指出,必须确保授权票真伪无误,业主大会及其决议才具法律效力。叶傲冬提及,过去曾有人趁夜深或管理松懈时,将虚假授权票投入票箱,故建议票箱必须放置于公众可见之处,并加强监管。
他亦提出,市民提交授权书时应填写足够个人资料,以便必要时追查真伪;政府亦可考虑引入第三方,例如物业管理公司或具法律专业人士,负责核实授权书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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