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五级火︱黎栋国:独立委员会具弹性 与执法机构相辅相成 加快调查进度

更新时间:11:09 2025-12-03 HKT
发布时间:11:09 2025-12-03 HKT

特首李家超昨(12月2日)宣布就大埔宏福苑火灾成立独立委员会检视,由法官主持,并承诺调查报告会全面公开。保安局前局长、新民党立法会议员黎栋国认为,独立委员会具弹性,可透过举行公听会等方式收集更多资料,与执法机构发挥相辅相成的作用,加快调查进度。而资深大律师梁定邦则认为独立委员会多检讨制度性问题,难以问责。

黎栋国今日(12月3日)在电台节目表示,成立由独立人士进行调查的委员会,公信力更高,是非常好的安排。独立委员会并非法定委员会,具有弹性,因此在展开工作、取证程序、征集公众意见及举行公听会等方面,不受法律既定程序约束,能加速完成报告,并减少技术性困难。

尽早发现系统性缺陷将更有针对性

他指出,目前全港仍有许多旧楼正在进行维修,若能尽早发现维修或装修系统性缺陷,并作针对性处理,将更有效率及针对性。

被问及委员会如何确保相关公司或部门提供所需资料,黎栋国表示,相信所有政府部门会根据行政长官指示提交资料,并应要求提供书面陈述;委员会可视内容举行听证会。此外,委员会亦可公开邀请公众、业界、目击者及参与装修的工人提供意见,甚至在公听会上陈述。虽然独立委员会非法定机构,无权强制市民提交资料,但他相信市民均希望事件水落石出,应会提供所知所见。

他相信,此举能协助委员会收集更充分的资料,整理后可要求相关政府部门作出回应,供整体考量。尤其现时人人皆有手机,警方亦已设立多条热线,不少资料不仅是证人忆述,更有片有声有画面,只要将资料适当地收集整理,不难重现事件轮廓。

对于委员会与其他架构及执法机构的调查小组如何配合,黎栋国认为,双方并无矛盾,且能相辅相成。例如调查委员会在公听会中获得的资料,可提供予执法机关作进一步跟进。独立委员会从第三方角度检视事件,结合主观与客观不同角度进行检讨,可得出更全面的结论。

江玉欢:政府应详细解释为何不成立法定调查委员会

立法会议员江玉欢在同一节目中认同,成立独立委员会方向正确,但相信不少市民关心为何不成立法定调查委员会,使权力更大,可传召证人及进行盘问。

她个人认为,今次大火造成重大人命伤亡,属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事故,成立法定调查委员会确有优点。她举例,1998年政府曾就新香港国际机场运作事宜成立法定调查委员会,时任行政长官董建华曾表示:「委任一个独立和具法律地位的委员会调查机场运作事宜,显示出政府有决心找出失误的原因,决定责任谁属。」她希望政府能向市民详细解释今次安排。

江玉欢强调,政府必须赋予委员会足够权力彻底调查,还原事实真相,避免同类事件再发生。她指出,今次事故除涉及维修项目及围标问题,亦关乎大厦管理,应扩大问题审视范围,不宜过早简化或假设问题根源,必须决心解决香港楼宇维修及管理问题,否则不法分子将有机可乘。

梁定邦:独立委员会多审视「制度化问题」

资深大律师梁定邦在另外一个电台节目表示,过去曾有两次成立独立委员会,分别是处理2013年检讨《防止贿赂条例》及2018年大埔公路巴士意外,委员会职权范围主要集中在检讨「制度性问题」。

他表示,回归后,则有5次按《调查委员会条例》(第86章)设独立调查委员会,包括南丫海难、沙中线工程问题等,每次均需调查事实是否发生或没有发生,非制度性的问题,而是要调查事件的是非和个人责任的重大事件,他强调,独立委员会可以就政策及制度检讨,但要查找个人责任,若没有《调查委员会条例》(第86章),则难有圆满答案。

梁定邦重申,现时未公布有关的职权范围,难以决定八大问题是否属制度性问题,若涉及问责问题,因委员会未有法律的权力,较难达到相关的效果。他又提到死因庭会调查死因,可调查事件的来龙去脉,或可弥补《调查委员会条例》(第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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