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艺术|何谓「生命美学」?对学生个人发展有甚么益处?|视艺师语
发布时间:18:00 2026-01-30 HKT
从生命教育的角度,一般艺术老师可将艺术作为「预防性」的角色,就是趁着问题还未严重到需要接受专业人士跟进的阶段,借着创作过程作为转化心灵的机会。所以「跨领域美术教育方案」必然属于「普及性」及「预防性」。
丹麦哲学家齐克果认为致死的疾病,就是人失去了盼望;而生命本质的力量,则是提升学生创作生命的内涵:培养学生在理性思考及感性的体验之上,加上「生命美学的素质」或可称为「正向转化的意向」(Transformative Mindset),即正向的盼望及转化的力量。这有如现代社会所提倡的「Design Thinking」,一种在生活中讲求「解难的能力」;又或是不应只追求智商(IQ),也要追求情商(EQ)及逆商(AQ),在面对真实生活中必须应用的抗压能力。
当学生在探讨不同创作主题时,带着真诚投入地探索,甚至批判性地宣泄,但同时培养学生「生命美学」的素质。老师可借着教学或个人导修的历程,不断扩阔学生的视野及生命深度。在艺术领域中,作品的意念和定义会被人任意诠释和解读。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并不容易建构对世界的稳定价值观和信念。

生命美学的素质在创作思维的过程中担当重要的角色,学生在作品之中纵然可能带着个人对主题而产生的负面体会及忧虑,但生命本质的力量会呈现出更大拉力。生命美学的内涵有赖建构于正确的「灵育」之中,这样才能够产生正向的思维作用。
老师通常欠缺这方面的知识,学校需要引入更多资源,为老师提供一些艺术计划或相关资讯,以提升师生「教与学」的水平。
「生命美学」这个词在内地并不陌生,早在1991年,中国著名美学家潘知常教授就开始提倡生命美学,直至现在网上搜索的记录已有4490万条。潘教授提出生命美学的「实践的人道主义」、「爱者优生」、「审美活动是生命活动的必然与必须」等基本思路议题,都十分值得老师深入学习及探讨。
文:陈国栋
作者为香港美术教育协会前执行委员、明格视觉文化艺术教育统筹、香港教育大学客席讲师。
本文标题原为〈灵育、美育及艺术跨领域探索(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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