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安全带︱条文删除前不会执法 运物局:将以附属法例形式刊宪
发布时间:21:45 2026-01-30 HKT
巴士强制佩戴安全带法例引起不少争议,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宝今日(30日)宣布,法例条文技术上有不足之处,未能反映立法原意,会先删除有关条文,完善后再呈交立法会征询及推行。运物局晚上补充指,会尽快以附属法例形式刊宪删除相关条文,刊宪删除后不会有乘客在乘坐专营巴士或非专营巴士时佩戴安全带的法定要求,而在条文删除前,政府不会按该条文执法。
删除8D条及有关条文 与江玉欢质疑相同
执业律师、前立法会议员江玉欢日前在社交平台质疑,根据经修改后《道路交通(安全装备)规例》(第374F章)第8D条,乘客乘坐第8AB条适用的巴士座位,才会有配戴安全带的责任,及受制于不遵从的罚则,而第8AB条,祇适用于2026年1月25日或该日之后首次登记的巴士。不过,政府在1月8日的新闻稿,却提醒市民由1月25日起,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车座位乘客均须佩戴安全带,遂引发市民对于在巴士上未佩戴安全带,会否被罚的疑虑。
运物局在今晚的新闻稿中,证实删除的相关条文就是「第8D条及有关的条文(如适用)」。
其他车种扣安全带要求不变
运物局指,因应社会对《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装备)(修订)规例》适用范围的讨论,经征询律政司意见,认为有关乘客在专营巴士及非专营巴士上须佩戴安全带的法律条文,在技术上有不足之处,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即是将佩戴安全带的法定要求,扩展至涵盖所有车辆的座位,为乘客提供更佳保障。
运输及物流局会尽快以附属法例形式刊宪删除《道路交通(安全装备)规例》(第374F章)中的相关条文(即第8D条及有关的条文(如适用))。相关条文在刊宪删除后将不会有乘客在乘坐专营巴士或非专营巴士时佩戴安全带的法定要求;而在条文予以删除前,政府不会按该条文执法。至于其他车种(包括私家车、的士、货车、小型巴士、特别用途车辆、学生服务车辆)的佩戴安全带的法定要求仍继续生效。
下一步政府会广纳各方意见,考虑如何在保障道路安全的原则下,同时充分顾及实施新规定过程中的各项关注,并在优化安排后再咨询立法会,适时再推出。与此同时,政府会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公众自觉佩戴安全带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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