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港带EVE止痛药或违法? 港日入境药物规定 3类日本药妆不能带回港 最高可监禁2年
发布时间:20:00 2026-08-06 HKT
衞生署早前在尖沙咀、铜锣湾、上水及元朗等多区突击巡查,检获约100盒怀疑未经注册的止痛药,涉事产品为不少人会在日本购买EVE QUICK止痛药。根据香港法例,该药物亦属高风险物品,携带入境可能属违法行为,最高可被罚款10万元及监禁2年。除了EVE之外,港府亦列出另外3种旅客不应携带的「高危药妆」。
返港带EVE止痛药或违法?3类日本药妆不能带回港
根据香港海关「进口管制」指引,带药物回港受《进出口条例》(第60章)及《进出口(一般)规例》(第60A章)规管。携带受管制药物入出境者,必须出示衞生署签发的进口许可证,违者可被检控,药物亦会被没收。若随身携带的药物属于合理自用数量(例如每种止痛药携带数盒),可获豁免申请许可证,但若大量携带(如数箱)则会被视为非自用。购买药物时建议保留原包装及说明书,以便海关人员核查成分与用途。
根据政府告示,以下3类药妆属于受管制且风险极高的类型,旅客不应携带入境:
- 含危险药物或受控精神成分的药品:部分日本感冒药、减肥药或强效止痛药因含有管制成分,禁止带回香港,否则可能被控非法进口危险药物。
- 含濒危动植物成分的药物或保健品:部分含有濒危动物成分的日本汉方药、保健丸或胶囊,在未取得许可牌照前等同禁带物品。
- 含受管制化学品或汞(水银)超标的化妆品:含有毒化学品或水银超标的日本美白膏、去斑膏等,旅客不应携带入境,违者物品会被没收并须接受调查。
3款高风险及未注册的热门日本成药
1. EVE Quick DX 止痛药
- 管制成分:含有第1部毒药「布洛芬」(非类固醇消炎止痛药)。
- 潜在风险:可能引致肠胃出血等副作用。
- 销售限制:须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注册药房售卖。
2. Lulu A Gold DX 感冒药
含属于《药剂业及毒药条例》下的第1部毒药「氨甲环酸」、「二氢可待因」及「甲基麻黄碱」。
- 氨甲环酸:用于止血,不当使用可能引致肠胃紊乱或脑血栓。
- 二氢可待因:鸦片类镇痛镇咳药,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便秘及昏睡。
- 甲基麻黄碱:用于通鼻塞及止咳,可引致心跳过速、焦虑、烦躁及失眠。
3. FX 系列眼药水(如 Sante FX Neo)
- 管制成分:含新斯的明甲基硫酸盐及氨基己酸等处方成分,属未注册药剂制品。
- 潜在风险:可能引发视力模糊、头痛、眼睛发红、过敏、白内障、视网膜剥离甚至青光眼发作等严重眼部副作用,目前已不建议广泛使用。
上述产品均未附有香港药剂制品注册编号。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及第1部毒药属刑事罪行,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2年。衞生署呼吁市民切勿从外地购药回港转售。
香港入境药妆|数量限制
从日本携带化妆品入境香港,以合理自用数量为限(一般每类产品不超过24件正常尺寸),总值建议不超过30万日元。随身携带虽无固定容量上限,但若大量携带未拆封新品,可能被认定为商业出口,须办理货运手续,否则可能违反日本《关税法》。药物方面,从日本携带医药品入境香港,有以下安排:
- 一般成药:携带合理自用数量(如1至2个月用量、数盒内)可获豁免许可证。过关时建议经海关红通道主动申报,以便核查成分。
- 管制药物(危险药物/抗生素/第1部毒药):即使自用亦须持医生处方并接受严格核查。违者触犯《危险药物条例》(第134章),最高可被罚款港币500万元及终身监禁。
- 液体药物(如眼药水):随身携带每瓶限100毫升以下并须放于透明胶袋内,超过100毫升则必须办理托运。
香港入境药物|安全入境4步曲
1. 购药前仔细查证
在日本购买药物时,请先确认产品不含香港受管制成分。另外,请务必保留购物收据、原装外盒及日文说明书,以备海关人员查核。
2. 妥善准备证明文件
若携带处方药,须随身带日本医生开立的处方笺(建议附中/英文翻译),或香港医生的自用证明文件。一般成药无需事前申请许可,但若涉及管制药物,建议出发前致电衞生署药物办公室(电话:3974 4180)查询。
3. 过关主动走红通道申报
入境时请经机场红色通道(申报通道)主动申报药物。向海关人员出示原包装、医生处方及用途说明,切勿隐瞒携带,以免遭没收或罚款。
4. 严格控制携带数量
每种药物仅限个人合理自用份量(例如 1 至 2 个月用量),切勿过量携带。若携带的港方管制中成药或保健品属自用范围,虽可获豁免许可证,但仍须维持原包装并附上相关证明。
资料来源: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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