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之间——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

  首先,祝大家新年快乐,万事如意,最重要身体健康,做足防疫措施。还有祝大家人日快乐。
  二○○三年沙士疫潮,政府下令全面隔离淘大E座,并决定将淘大居民送到位于西贡和鲤鱼门的两个度假村暂住隔离。近日武汉市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西贡麦理浩夫人度假村再度封营,重开作隔离中心。
  《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二○○八年正式取代《检疫及防疫条例》第141章,用以更新香港的卫生法律架构。新条例第七条定明,食物及衞生局局长可以订立规例防止任何疾病、疾病的来源或污染传入香港、在香港蔓延及从香港向外传播及预防任何疾病。这些规例可将任何人、物品或地方隔离或检疫,在其受隔离或被检疫时的管理或处置,以及占用任何需用于隔离或检疫的地方。这是香港法律可用作防止疫症蔓延的框架。
  不得不提的是根据条例中的第7(2)(t) 条,局长亦可强制收集及强制提供任何资料,强制报告任何疾病、死亡、污染或传染性病原体、有毒因子或任何其他物体的逸漏的个案,查阅任何文件或纪录及为该目的而呈交该等文件或纪录。而违反规例的任何条文即属犯罪,可处不超过第三级罚款及监禁不超过六个月。
  希望新的一年,香港能够有效地防疫和灭疫,亦希望带菌者会遵从香港法例的架构而进行隔离。否则这次比SARS强十倍的病毒会一发不可收拾,令香港雪上加霜。
林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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