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案判囚5月 黄百鸣今放弃保释 即时服刑

更新时间:10:19 2026-06-17 HKT
发布时间:10:19 2026-06-17 HKT

80岁资深电影人黄百鸣(原名黄栢鸣)于2017年天马影视公布卖盘前,怂使胞妹在指定时间及价位购入天马影视股份,遭证监会起诉,经审讯后被裁定内幕交易罪成,早前被判监禁5个月、罚款逾9.9万元,另须向证监会支付37万诉讼及调查费用。黄百鸣其后获准以20万元保释等候上诉,惟黄今到西九龙裁判法院申请撤销保释,获裁判官高伟雄批准,黄遂须即时服刑。

继续上诉只撤保释申请

《星岛》得悉,黄百鸣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法庭,表明会继续提出推翻定罪的上诉,但现阶段决定撤销保䆁申请,同意即时服刑,换言之,黄百鸣今日起就5个月刑期在惩教所服刑。

传票控罪指,被告黄百鸣于2017年8月25日至10月17日在香港,与某上市法团(即传递娱乐有限公司,前称天马影视文化控股有限公司)有关连,并掌握天马影视的内幕消息,而怂使或促致其胞妹黄洁珍进行上市证券交易。

转帐200万指示胞妹买股

高官早前判刑时,指黄百鸣对香港电影业贡献非凡,但他身为天马影视股东,对出售股份有绝对话语权,其举动会令公众对香港证券市场的信心造成影响。本案调查须检阅大量文件及须与不同证人会面,须案发至今8年半,当中并无不合理延误。惟高官念在黄百鸣因本案不明朗因素而焦虑,过去也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终判囚5个月和罚款逾9.9万元,并须支付调查费及讼费约37.4万元。

案发时,黄百鸣先后透过4张支票向黄洁珍转帐共约200万元,并在2017年8月30日、9月13日及9月14日向黄洁珍发讯息「今天一八几买D啦」、「收市前买」、「0.2下可入些货」及「明天低过0.2,尽买」。黄洁珍当时买入天马影视股票,涉款至少156万元;经证监会计算,她在案中获益约103万元。

案件编号:ESS1735/2025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