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申诉王 | 亲戚出租居屋 突加租6成 租客呻加幅大 结局神反转
发布时间:07:45 2026-10-08 HKT
近日有网民在社交平台Threads发文,指其租住的未补地价居屋遭亲戚业主突然加租逾五成,由7000元增至11000元,连同差饷及管理费,实际开支达13000至14000元。帖主原本想就加租诉苦,没料到部分网民,反而怪责他忘恩负义,而事件的焦点,亦迅速转向该单位据称为未补地价居屋,出租行为本身可能已触犯《房屋条例》,有人抱着「食花生」心态,游说事主举报亲戚的出租行为,来个一拍两散。
未补地价出租居屋成焦点
该名网民在Threads发文分享,当初因亲戚关系,业主以「平租」方式出租其居屋单位,双方并无签署正式租约,也没有打厘印。近日业主突然通知加租,由7000元加至12000元,加幅超过7成,经反映后业主仅减1000元,每月租金11000元,亦有六成加幅。
事主称令他难以接受的是,业主要求他日后自行承担差饷及管理费,实际每月开支将达13000至14000元。租客直言「睇咗一万三呢个价,好多私楼选择,连会所的都有」,遂直接回复业主不再续租。
事件引来网民热议,但并非同情事主,反而留言怪责说「你7000元住了咁多年,㓥房都唔止啦,唔识感恩!」租客其后辩解,当初业主不想与家姑同住,变相「租楼附带埋奶奶租埋比我」,而业主加租同时,还表明不欲让其家姑知悉。「单位楼龄几十年,冷气坏掉业主亦拒绝维修」,更表示业主已事先声明,两年后会再调整租金,希望网民了解他的决定。
部分网民建议事主一拍两散,举报业主未补地价出租居屋,强调「居屋未补地价是不可以任意放租」。不过综合大部分网民意见,都批评事主已平租多时,道义上要走应该好来好去,如搬走后才作出「抽后腿」等行为,便有「反转猪肚」的感觉,并有人指出他在知情下同意租住该单位,亦有违法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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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一词难定义 无打厘印无保障
就未补地价出租居屋的问题,《星岛申诉王》询问大律师陆伟雄意见。他指未补地价的居屋单位受到《房屋条例》严格监管,并非普通私人楼宇。业主当初以资助价购入单位,前提是「自己居住」,若将单位让予他人居住,即使对方是亲戚、即使不收租金,实质上已破坏资助出售的初衷,可能构成刑事罪行。
陆伟雄强调,法律上并无「亲戚」的明确定义,疏堂、表亲等关系难以界定,因此不能以「亲戚居住」作为抗辩理由。未补地价的居屋,若业主不居住而让他人入住,即违反居屋规定。根据《房屋条例》,这属于刑事罪行。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50万元及监禁1年。
至于租客,同样面临风险。陆伟雄指出,若租客在知情情况下参与未补地价出租,可能被视为「串谋诈骗房屋署」。他最后提醒,不为租约打厘印虽不直接构成犯法,但对业主和租客双方百害而无一利,例如业主面临租霸纠纷、租客随时被赶走等风险。
他最后补充表示,若单位仍有按揭,业主出租前须向银行申报并取得同意,否则银行一旦发现,有权即时追讨全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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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计划(白表)」名额3000个
实际上,未补地价的居屋若要出租,要符合房委会及房协以先导形式推出的「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出租计划(白表)」,名额共3,000个。业主须于递交申请表当日,拥有该单位业权满10年或以上,且该单位为未补价单位。
租客须符合最新一期居屋白表入息及资产限额,且由申请日期之前的24个月起计,直至获发「租客证书(白表)」当日,并无拥有任何香港住宅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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