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ve Lily︱非常夫妇欲「遣返」4岁女 瑞典当局拒评案件 惟指依法申监护令

更新时间:19:13 2026-06-01 HKT
发布时间:19:13 2026-06-01 HKT

港人夫妇于2023年底在瑞典非法居留期间,2岁次女Lily被当地社福局强制看管。夫妇其后回港,并在港诞下幼子Danny,惟两人拒绝入境处的DNA检测要求,令已满两个月的幼子至今仍未办理登记,成为无身份婴儿。夫妇近日开设社交专页「Save Lily」争取让Lily回港,当地政府回复传媒查询时表示,基于保护儿童利益不评论个案。

瑞典非法居留期间 次女遭社福局带走

两人的4岁女儿Lily目前由瑞典政府看管保护,根据瑞典当局官方文件,两人曾于芬兰自行分娩诞下长女,但不幸夭折。两人因此遭芬兰政府通缉,随后偷渡并非法居留于瑞典。次女Lily同样在芬兰出生,且一直没有办理出生登记。2023年底,两人在瑞典非法居留期间,当时约2岁的Lily被瑞典社福局以保护儿童为由强制带走。根据瑞典当局与法院文件披露,Lily被接管时仅穿睡衣,全身肮脏,牙齿严重受损。

二人近日开设名为「Save Lily」的社交专页,声称瑞典移民局已对Lily发出遣返令,文件指出Lily为中国公民并拥有香港居留权,应遣返回港,但当地社福局仍把Lily扣留在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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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雪坪政府:情况严重可依法申请监护令

针对此宗个案,瑞典林雪坪(Linköping)政府在回复传媒查询时表示,基于保护儿童利益的原则,无法就个别案件发表评论。当地政府解释,当社会服务部门收到资讯或担忧某个儿童可能处于危险之中时,为确保该儿童是否需要支援,当局会启动评估程序,包括对儿童、照顾者及周边其他关键人物进行访问。在多数情况下,评估程序会与家庭协商进行,如有必要亦会联系幼儿园、学校、儿童保健中心或警察局等单位,以全面了解儿童的实际状况。

评估及分析完成后,相关部门会优先提供自愿性质的介入措施,包括家庭支援、心理咨商,或将儿童安置在另一个家庭或住宿机构中。然而,若情况严重、自愿性质措施未能解决问题,又或者照顾者拒绝接受支援时,社会服务部门会根据瑞典法律《LVU》(Lagen med särskilda bestämmelser om vård av unga)的规定,向法院申请监护令以提供照顾和保护。当地政府强调,只有当情况严重至儿童需要进一步保护,且自愿性服务已不足以防止儿童的身心发展受损时,才会采取此类司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