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只入食肆|料5.8起生效 首阶段限逾20平方米餐厅 禁火锅、烧烤店申请
发布时间:15:39 2026-03-11 HKT
政府计划修订《食物业规例》(第132X章),容许狗只在指定情况下进入已获食环署署长批准的食物业处所。环境及生态局、食物环境衞生署今日(11日)向立法会提交文件,提到基于安全考虑,不接受火锅店和烤肉店,包括铁板烧、韩式烧烤等申请。文件续指,为稳妥起见,首阶段只开放给面积大于20平方米的餐厅申请,当局计划在本周五(13日)刊登宪报,下周三(18日)提交立法会审议,条例预计会在5月8日起生效。
「格斗狗只」或「已知危险狗只」禁止进入
文件指出,政府拟在《修订规例》中订明,除非符合以下条件,否则任何人不得将狗只带进食物业处所,而任何从事食物业的人亦不得明知而容受或准许狗只处于其食物业处所,有关条件包括该食物业处所,(不包括食物室)已获食环署署长批准,可让狗只进入;进入该食物业处所的狗只并非「格斗狗只」或「已知危险狗只」; 狗只在该食物业处所时须时刻以长度不超逾 1.5 米的狗带被成人稳妥地牵引或被稳妥地绑在固定附着物上;及狗只在处于该食物业处所的任何时间,均不得处于食物室。
另外,基于安全考虑,当局不接受火锅店和烤肉店,包括铁板烧、韩式烧烤等)申请。另鉴于有意见认为,如餐厅空间太小,狗只或会阻塞主要通道,影响员工走动传菜,并增加误踩狗只的风险,为稳妥起见,首阶段只开放给面积大于20平方米的餐厅申请。除此以外,所有持有正式牌照的餐厅均可申请让狗只进入。
文件亦提到,首阶段拟设约500至1000个名额,约占全港食肆3至5%,以便当局因应实际运作情况、业界和社会反应等,在推展下一阶段前按需要优化执行细节,稳妥推展新措施。
建议不设任何优先安排保持公平
另外,有意见认为可优先考虑设有露天座位或位处宠物友善配套较成熟的商场/园区的食肆;但亦有意见认为上述条件与个别食肆本身的情况没有必然关系,若给予优先资格会造成不公平。 经考量后,当局建议不设任何优先安排,以保持申请机制公平和 简单。
倘收到超额申请抽签决定
食环署会提供电子化申请。如收到超额申请,署方会进行抽签,结果将于同一时间公布。成功中签的食肆持牌人须于 指定期限内缴付140元的费用,以修改其食物业牌照加入容许狗只进入的准许。逾期未缴费者将视作自动放弃申请,其名额会按抽签结果的次序分配予其他未中签的申请。
文件有特别提到,《修订规例》符合《基本法》,包括有关人权的条文, 而且不会影响《公众衞生及市政条例》及《食物业规例》现有条 文的约束力、环境、家庭、性别议题和生产力。在法例生效当日,当局会发出新闻稿,并安排发言人回答传媒及公众的查询。
记者︰黄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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