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控方指从犯证人张剑虹 陈沛敏 杨清奇 若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或揭发他人罪行可减轻处罚
发布时间:17:48 2026-01-12 HKT
《苹果日报》6名前高层早已在2022年承认,与「主脑」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即于反修例风波前后、疫情期间及《港区国安法》实施前后,透过《苹果日报》发布161篇煽动文章。《苹果日报》前社长张剑虹、前副社长陈沛敏、前社论主笔杨清奇(笔名李平)以从犯证人身份出庭作供顶证黎智英,而张剑虹、陈沛敏及《苹果日报》前执行总编辑林文宗则依赖《香港国安法》第33条指,若被告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便可减轻处罚。
《苹果》6高层由2021年被捕还押至今
控方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依次交代6名被告张剑虹、陈沛敏、罗伟光、林文宗、冯伟光及杨清奇的背景,6人均由2021年被捕还押至今。前《苹果》社长及行政总裁张剑虹在香港出生,拥有新闻及传播学士学位,单身,身体情况正常;前《苹果》副社长陈沛敏为工商管理学学士,前《苹果》总编辑罗伟光没有刑事定罪记录,拥有大学学位。
前《苹果》执行总编辑林文宗曾有醉酒驾驶电单车的定罪记录,拥有学士及硕士学位;前《苹果》英文版前执行总编辑及前社论主笔冯伟光(笔名卢峰),拥有社会科学、新闻及传播学士学位,新闻学哲学、文学硕士(国际研究)硕士;被告杨清奇(笔名李平)在内地出生,没有刑事定罪记录,曾在《苹果日报》 任职资深记者,其后晋升为社论主笔。
控方透露,3名被告张剑虹、陈沛敏及林文宗均依赖《国安法》第33条,即若3人曾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便可获得减刑。法官李运腾问辩方张剑虹何时曾开始「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代表被告张剑虹求情的大律师刘卓言指出,黎智英欲邀请美国前陆军副参谋长基恩(Jack Keane)作其访谈节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的嘉宾时,张剑虹曾向黎智英指此举「会唔会好敏感?」,欲阻止黎智英邀请基恩作客。
求情指张剑虹仅听从指令行事角色轻微
大律师刘卓言提出,63岁张剑虹在案中的角色仅是轻微犯罪者,黎智英才是案件主脑,故认为张剑虹的刑期理应低于黎智英,建议法庭减刑一半至三分之二。法官李运腾同意指当然黎智英罪责比张剑虹更重。刘卓言另称,张剑虹仅是《苹果日报》前社长及行政总裁,听从指令行事,没有权力选择方向。
大律师刘卓言续指,张剑虹有良好品格,曾捐款500万元予「苹果日报慈善基金」,以协助贫困人士及没有资金就医的癌症患者。而张剑虹自中学阶段已成为基督徒,参与不同服务活动,遵从圣经的教诲,每月捐赠薪金的十分之一予教会。另外,张剑虹曾任中文大学兼职及全职新闻学大学教授,以孕育下一代。张剑虹已显示出巨大悔意,其角色比较被动,仅听从指示行事,其刑期应低于黎智英,望法庭轻判。
案件明续。
案件编号:HCCC52/2022
法庭记者:刘晓曦 黄巧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