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关高级关员虚报在家候命工作 欺诈等两罪成 官:难逃监禁 本月24日判刑
发布时间:13:25 2025-12-12 HKT
前海关高级关员于疫情期间向海关报称28次在家候命工作,及以虚假表格向海关报称没有执行外间工作,但实际现身参与医疗辅助队有薪工作,涉款共约12万元。涉案关员否认欺诈等两罪,经审讯后,今于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指被告在表格上隐瞒案发时曾外间工作,「完全摧毁」了相关制度,案情严重及牵涉公帑,判监无可避免,下令被告还押至12月24日候判。
虚报在家候命却外出参与医疗辅助队有薪工作
42岁女被告李桂华,被控「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载有虚假陈述的文件」及欺诈罪。控罪指,李约于2022年3月18日意图欺骗其主事人、即海关而使用一份名为「有关申请兼任外间工作一事」的报告表格,而该文件是对海关有利害关系及在要项上载有虚假、错误或欠妥的陈述,即李于2021年5月23日至2022年4月10日没有执行任何外间工作。
欺诈罪则指,被告于2020年2月20日至2021年1月17日藉作欺骗,向海关虚假地表示她于2020年2月25日至2021年1月21日,先后28次执行在家候命工作,意图诈骗而诱使海关不扣减她就该28次工作的薪金合共19,230.61港元。
暂委裁判官钟颖诗今裁决时,指被告2004年加入医疗辅助队,后来2008年入职海关,被告身为纪律部队及公务员,若从事医疗辅助队的有薪工作,须透过报告表格向海关申请外间工作,而被告在过去曾多次提交申请获批,但在2021年5月23日至2022年4月10日则没有提出申请及出现「空窗期」,当后来被告再次提出申请时,她报称自己该段时间没有参与外间工作,惟她在该段时间实际参与了99次医疗辅助队工作,并获发薪金共10.4万元。
辩方就此提出争议,指被告当时报称没有「空窗期」不属于表格「要项」、对海关没有利害关系,而被告亦供称自己当时不知道有「空窗期」,其情绪也因父亲离世和两次车祸经历而受影响,并指自己并非刻意隐暪海关,因为相关薪金会自动报税及有税局记录,故不可能隐瞒。
官不认为被告对外间工作申请制度有所误解
钟官不认同辩方说法,指海关审核外间工作的申请时,会考虑申请人的上一次申请,故被告隐瞒「空窗期」的陈述属表格要项及对海关有利害关系,她在「空窗期」内进行99次医疗辅助队工作及获发薪约10万元、完全不能在文件上体现,「完全摧毁」海关每半年覆核外间工作申请的制度;此外,被告必然知道自己有外间工作,她亦可向上级查询,虽然同情被告个人经历,但不认为她会有所误解。
就欺诈一罪,被告在该段案发时间虽然有申请外间工作,但她28次报称在家候命工作的日子,却去了参与医疗辅助队工作,并且没有向海关请假。被告辩称,自己当时在网上找到一份医疗辅助队通告,她误解内容及以为毋须请假便可在工作时间参与抗疫工作。钟官则认为,被告没有向相关人员求证,令人费解,故拒绝接纳被告说法。
求情称历年外间工作非为金钱而为热心公益
辩方大律师陈永豪为被告求情时,指被告希望第一项控罪涉款的10万元可分12个月摊分还款,而就着欺诈一罪,被告则准备了1.9万元银行本票,以支付赔偿。辩方指,不论定罪与否,其实被告都知道自己案发时犯了错误,而她历年来的外间工作亦非为金钱,而是热心公益。
辩方亦指,无意贬低他人,但的确每个人对于亲人离世的感受程度不同,而被告至今每次谈起父亲时仍会以泪洗面;在庭上,每当有人提及被告父亲去世这点,被告便会有情绪、甚至哽咽和落泪。辩方指理解社会服务令不适用于被告的情况,但希望法庭考虑判处缓刑。
钟官考虑过辩方求情、被告及其新友的求情信及被告初犯等因素,惟认为案情有其严重性,被告经审讯后定罪,犯案时间长达1年,案件涉及公帑,监禁式刑罚是无可避免,故暂押后案件至12月24日,待索取被告背景报告后再判刑。
案件编号:ESCC740/2025
法庭记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