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申诽谤案中援引《大公报》101篇文章被拒 官指修订难以令人满意只耗费时间金钱

更新时间:17:52 2025-11-14 HKT
发布时间:17:52 2025-11-14 HKT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5年前入禀,控告《大公报》诽谤,恶意破坏其名誉,捏造他欲「着草」弃保潜逃离港,要求法庭颁令禁制《大公报》发布任何诽谤字眼,公开致歉并赔偿。黎智英早前申请援引《大公报》101篇文章来说明其恶意,法官高劲修今午于区域法院直言申请令人困惑为难,黎智英一方仅说明了其中3篇内容如何涉及诽谤,认为修订难以令人满意,只会耗费更多时间金钱和努力,终拒批申请,黎智英须付讼费。

官指申请修订令人困惑为难兼具缺陷

原告为黎智英,被告为大公报(香港)有限公司。判词引述黎智英一方申索书指,《大公报》2020年6月撰文提及「乱港头目谋「着草」 路线曝光 收费100万」、「嫌疑人逐个捉:黎智英」、「黎逃避刑责『着草』之心昭然若揭」等,带有诽谤用意。判词交代《大公报》一方抗辩指没有诽谤,句句属实,且具公众利益。

判词指黎智英一方如今申请修订指控详情,一共援引《大公报》101篇文章,来显示《大公报》之恶意,高官直言修订令人困惑、为难兼具缺陷。高官解释101篇文章分成7类:肥佬黎、汉奸、乱港头目、潜逃、魔头、资助占中运动及杂项,然而黎智英一方的草拟修订中,却只保留肥佬黎及汉奸2部份,没有提及其他部份或识辨相关文章内容。

未说明其中98篇文章如何「恶意」诽谤

查问下黎智英一方表明应同时阅读草拟修订及原有附件来理解其案情,高官认为说法令人困惑,各方原已同意附件不应算作申辩内容。再者,高官指出101篇文章中,黎智英一方仅说明了其中3篇内容如何涉及诽谤,其余98篇却不知道如何显示到《大公报》之恶意,《大公报》不可能回应。

高官又指黎智英一方于当中新增了指控,指《大公报》文章内容失实,而且在明知失实或罔顾情况下发布,但没有订明涉及哪些文章。《大公报》一方质疑若批准黎智英修订,《大公报》只能盲目抗辩。高官终认为草拟修订难以令人满意,只会耗费更多时间金钱和努力,去厘清黎智英一方真正指控,终拒批申请,黎智英须付讼费。

案件编号:DCCJ674/2025
法庭记者:陈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