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主任与承办商涉骗私人屋苑工程费 1人认提交虚假报价单月底判刑

更新时间:12:16 2025-10-16 HKT
发布时间:12:16 2025-10-16 HKT

物业主任与两名工程承办商涉隐瞒利益冲突及提交虚假报价单,以获取筲箕湾新成中心多项小型维修保养工程,涉及工程费共约100万元。3人分别被廉署起诉共4项欺诈罪,分3案今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其中一名承办商东主今承认欺诈罪,案情指他案发时伪造两份其他承建商的报价单,透过自己公司报出较低价格,诱使业主立案法团判授工程;主任裁判官张志伟押后案件至10月30日判刑,以待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准续保释。

1承办商承认伪造报价单获取工程项目

涉事物业主任及另一工程承办商则暂毋须答辩,以待辩方提供法律意见,两案分别押后11月27日及12月4日再讯,2人续准保释,期间不得接触控方证人。

71岁被告吕建法、时任新成中心物业主任,被控2项欺诈罪;两名承办商,大通渠务水电工程68岁东主毛文佳,及金威工程(中国)有限公司68岁董事温文田,则各被控1项欺诈罪。

其中温文田今认罪。案情指,新成中心业主立案法团案发时就工程项目邀请报价,而每项工程须取得最少3份报价,相关报价书由物业管理公司收集并交予该法团;吕在2023年3月至8月就固定电力装置定期检查、测试及领取证明书的项目、向业主立案法团提交了3份报价单,分别为金威工程、永达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及怡盛工程有限公司的报价单,其中永达报价7.5万元、怡盛报价约9.3万元,金威工程则报价6.8万元。业主立案法团最终将该工程判授金威工程,惟永达和怡盛实际上并未报价,两份报价单均由温所伪造。

辩方求情指,温无案底,只因很想投得工程项目才犯案,其公司最终亦有完成工程,业主立案法团亦满意工程及没有投诉,望法庭考虑非监禁式刑罚。张官指温的犯案手法令投标程序无法公平进行,惟工程已完成及客户没有投诉,故先为他索取社服令报告。

物业主任涉隐瞒利益冲突取得合约

吕建法的案件则押后至12月4日,以待辩方提供法律意见,他获准以1万元担保外出,期间不得接触控方证人,及须居住在报称住址、如有更改则须通知廉署。

控罪指,吕于2017年11月至2023年5月在香港藉作欺骗,即向新成中心业主立案法团隐瞒及未有披露吕是新世代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的重要控制人,亦是港深联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派驻新成中心的物业主任,意图诈骗而诱使业主立案法团向新世代能源支付290,275元;及于2018年2月至2022年12月向业主立案法团隐瞒吕于坤记工程公司拥有财务利益,意图诈骗而诱使业主立案法团向坤记工程支付379,050元。

毛文佳的案件则押后至11月27日再讯,他获准以5000元保释,期间不得接触控方证人及须居于报称住址。毛被控于2017年8月至2023年5月期间向新成中心业主立案法团讹称骏华工程公司及顺兴水电装修工程为真实的承办商,及两间承办商曾就16个与新成中心有关的维修工程项目发出报价单,意图诈骗而诱使业主立案法团把该16个项目判授予大通渠务及向大通渠务支付261,100元。

案件编号:ESCC2696-2698/2025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