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11岁女4年被奸70次 继父被告:不是亲生 以为不会报警

更新时间:08:00 2025-12-24 HKT
发布时间:08:00 2025-12-24 HKT

河北有男子,自继女11岁起,4年间强奸对方60、70次,被捕后更称因受害人不是亲生,且以为对方不会报警所以持续犯案。被告近日被判刑24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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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案件的判决书,指39岁被告刘冬,自2020年继女小雪11岁起,至2024年7月,多次强奸、猥亵受害人,其中强奸有60、70次。

案情指,被告犯案时恐吓小雪,如果反抗或向外泄露,会休了她妈妈,令受害人要返回老家自生自灭。至2024年,小雪知道刘冬对她性侵猥亵等行为均是违法,于是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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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冬被捕后,向警方供述称,之所以强奸小雪,是因为小雪不是亲生的,还有就是刘冬认为强奸她之后她不会报警。

法院指,被告人刘冬为寻求刺激,长期、多次以胁迫等方法强制猥亵未成年的被害人小雪,情节恶劣,其行为分别构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判刑24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