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盘 |家长「携幼追风」极离谱 大律师指涉犯虐儿罪 立法打击追风有难度
发布时间:08:39 2025-07-22 HKT
前日台风「韦帕」袭港,十号风球生效近7小时,政府事前严阵以待,由政务司司长陈国基主持跨部门督导委员会,指挥各部门作「超前部署」行动,快速处理了一些较危险的塌树、水浸等问题,最终香港有惊无险渡过,社会亦迅速恢复运作。不过每逢打风,总有市民不顾危险外出「追风」,甚至带同小孩,惟现行法例似乎未能惩治这类不负责任行为。
「追风」市民越来越多 随时累己累人
天文台发出的热带气旋警告,一般会提醒市民远离岸边及停止水上活动,若身处户外应找地方躲避,但只是劝谕性质,关键还是市民自身安全意识。原则上,市民有责任衡量外出风险,亦可能因为工作等实际需要而外出,但近年未知是否由于资讯发达,「气象迷」越来越多,八号或以上风球生效期间总有市民外出追风。类似行为不但危险,一旦出事亦需要救援人员冒险营救,随时累己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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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不听劝告者会果断执法 如有足够证据会检控
前日风球生效期间,各大媒体所见「追风」人数不少,有电视台更拍到一对夫妇各抱着一名年幼孩子,在无遮无掩的路中心追风打卡,父母全程嬉皮笑脸,引发争议。成年人尚且要为自己行为负责,家长「携幼」追风妄顾儿童安全,大律师陆伟雄认为此举明显涉及疏忽照顾儿童,涉嫌触犯《侵害人身罪条例》27条的虐儿罪,属刑事罪行。根据条例,经公诉程序定罪者,最高可被判监10年。
今次「韦帕」风力算是「最低消费」的十号风球,主要集中在香港南部,市区未至于普遍吹飓风;若是2018年「山竹」级数、破坏力惊人的十号风球,此等行为更加危险。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主席管浩鸣批评涉事家长行为离谱,质疑是严重疏忽照顾儿童,万一出事后果不堪设想,认为政府应考虑以立法方式打击「追风」行为,「台风下返工同特登去追风,系两回事。」
现行法例没明文禁止恶劣天气「追风」,而「追风」意图亦不易界定。去年政府强化应对极端天气策略联合记者会上,陈国基曾表示会继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安全意识,对于不听劝告者会果断执法,如有足够证据会检控。当时有传媒问及法律理据,保安局副局长卓孝业提到,政府有权封闭一些场所,如海滩或郊野公园,强行进入属违法。换言之,大部分公众或私人的户外地点,实际上没有法例规管「追风」。
「追风」意图不易介定 立法有现实技术困难
去年亦有立法会议员提出质询,有否考虑向因在恶劣天气下冒险进行户外活动而遇险求救的市民收取费用,以起阻吓作用,但当局明言没计划,不希望因收费而窒碍市民使用紧急召唤服务。但政府良好的原意,现实上往往容易遭利用。
行会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若要立法将一种行为定义为犯罪,必须确立一个「犯罪意图」,但所谓「追风」意图非常难界定,技术上未必可行,「始终你无可能禁止人打风期间出街」,认为最多只能用呼吁形式劝市民不要外出。
政府发言人回复指,留意到有市民追风,不时呼吁市民保持警觉,恶劣天气情况下远离岸边等危险地方,绝不可进行追风逐浪活动,以免危及个人及救援人员安全。任何人士如不遵从康文署封闭泳滩的安排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2000元及监禁14天。
聂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