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华:黄之锋挟洋自重 「占中」「黑暴」乱象难辞其咎

更新时间:03:00 2026-11-06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6-11-06 HKT

  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江学礼、署理国安处处长王忠巡及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昨到庭旁听,判刑后李桂华于庭外见记者,并对法庭的判刑表示欢迎。李桂华总结黄之锋早前承认的案情,表示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前,黄早于2016年11月已前往美国,推动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法案主要涉及制裁及冻结资产等措施。到2019年9月,黄再与罗冠聪在美国国会听证会上就该法案作所谓「作证」。
  黄之锋亦曾前往德国,游说当地政府延缓与中国的贸易谈判,并停止向香港警方提供人群管制装备。黄之锋亦曾于2019年9月及12月透过视像方式,游说意大利国会议员及部分欧盟官员,提出类似要求。这些举措明显是为当时的暴力示威造势,阻挠香港警察应对暴乱及违法分子的能力。
  《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黄之锋和已潜逃海外的罗冠聪仍继续勾结外国势力,对特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敌对行动。虽然黄当时因在港涉及其他案件而被法庭禁止离境,但他仍在港持续其行为,包括促请外地停止向警方提供调查工具。直至黄于同年11月入狱后,相关行动才告停止。黄及其党羽明显企图藉制裁手段向特区政府施压,逼使政府屈服;而香港自2014年非法「占中」至2019年「黑暴」的社会动荡,黄之锋实在难辞其咎。
  李桂华又指,黄之锋未成年时已开始参与社会运动,18岁后更牵涉多宗案件,包括两项《香港国安法》相关罪行,以及多项非法集结有关罪行,可谓犯案累累。他特别提到,2019年6月21日包围警察总部事件中,黄是以组织及煽动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名被起诉及判刑。此外,黄亦涉及两项藐视法庭罪。李桂华认为,黄可能根本无意守法,连法庭都不放在眼内。
呼吁罗冠聪返港自首
  事实上,黄之锋在当时的反政府黑暴示威浪潮中,煽动仇恨、勾连海外反华势力、鼓吹港独,担当着重要和领导角色,亦直接或间接组织和煽动了大批人士参与暴力违法行为,当中,令到不少学生及年轻人犯下刑法,锒铛入狱或是潜逃海外,抱憾终生。
  李桂华表示,希望黄之锋在余下服刑期间,除了深刻反省自己对国家及香港所造成的伤害,也应借此机会培养守法意识,重新认识国家。被问及被悬红通缉的罗冠聪相关案件进展时,李桂华表示,保安局局长已于2024年将罗冠聪列为「指明潜逃者」。任何人士如与罗冠聪有经济活动或商业往来,均有可能触犯相关刑责。他呼吁罗冠聪返港自首,面对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