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质疑张家俊受伤陈述 与医疗纪录不符

更新时间:03:00 2025-06-28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5-06-28 HKT

  2020年初医院口岸爆炸案昨于高院续审,控方续盘问被告张家俊。张早前辩称被捕后曾被警员踩其左膝后方。控方引述放射科医生报告,指X光片显示张的左膝髌骨有透明线,但可能是先天性原故,并没有发现骨折。张同意报告内容。伊利沙伯急症室医生纪录亦显示,张家俊当日自行走进急症室,毋须搀扶,求诊时也只是报称遇袭,并没有提到施袭者身份。控方另呈上信件,指张家俊一方今年年初已确认涉案手机的证物链连贯性不受争议,及没有被非法干扰。案下周一续审。
  8名被告依次为41岁何卓为、30岁装修工李嘉滨、32岁金融从业员吴子乐、35岁程式工程师张家俊、33岁文员杨怡斯、29岁入境处登记主任张琸淇、23岁大学生何培欣及25岁测量员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谋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谋导致爆炸」罪。李嘉滨另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周皓文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炸药」罪。
  张家俊早前辩称2020年3月7日晚,他在家中被警员制服在地后,有人踩他左膝后方,令其左脚受伤。控方昨问到,张家俊被警员带去搜车时,是否自己行走。张家俊则辩称需要两名警员搀扶,惟控方指出当中一名警员当时其实留守住所,并未参与搜车。
  控方续问到,警方后来带张家俊到他父亲的住所搜查,张家俊有否向父亲提出遇袭一事。张家俊称没有,又指父亲「佢又唔系DO(值日官),又唔会处理到我嘅投诉」。但张家俊称,当时父亲眼见他左脚受伤,要求警员解开他手扣及让他坐下。控方则指,辩方没有在盘问警员时指出过这点。张家俊同意。
  控方引述伊利沙伯医院放射科医生卫颕庄的报告,指张家俊的左膝没有发现骨折,虽然左膝髌骨可见透明线,但可能由先天性二分髌骨所致。张家俊同意报告内容。
自行步入急症室 毋须搀扶
  辩方又传召时任伊利沙伯医院急症室顾问医生周志伟作供。周志伟供称,2020年3月8日下午5时半,张家俊送院及报称遇袭。辩方问到,张家俊左膝伤势会否因先天性二分髌骨所致。周志伟指如果是先天性,膝盖不会有肿痛情况,同意其伤势应该是外来,而非先天性。惟控方盘问下,周志伟确认根据其医疗纪录,当时张家俊自行步入急症室,并没有人搀扶;张家俊只是报称遇袭,并没有表明自己遭警员袭击。
  另外,控方传召放射科医生卫颕庄作供,并引述其医生报告,指张家俊在3月8日进行X光检查,其心脏、肺部和胸骨均没有异常,其左膝髌骨可见透明线,可能由先天性二分髌骨所致,没有发现骨折,未见关节积液,如果有任何局部触痛,建议临床跟进。卫解释,先天性二分髌骨是指膝盖上的髌骨没有如常人般「连埋一齐」、「会有条线喺度」,从X光片来看,张家俊的膝盖并非最典型的骨折情况。
  此外,针对张家俊日前在庭上对涉案手机的证物链连贯性提出争议。控方呈上两封信件,指2025年1月,张家俊一方确认所有涉案电子仪器、包括其手机的证物链连贯性不受争议,及没有被非法干扰。法官陈仲衡提醒陪审团,承认事实属各方同意的事实,如有证人证供与承认事实不符,应以承认事实为依据。
  案件编号:HCCC18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