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明新 - 日本警察150年 | 猛料阿Sir讲古

  前年是日本警察诞生150周年,成立于明治7年即1874年,比香港警察晚了超过30年,香港对日本「明治维新」有很重大影响,香港开埠初期,日本幕府年代,已有日本「漂流民」来港「揾食」,包括商人与从事非法活动的海盗和妓女等,日本当时实行「锁国」,人民不可离开国土,离开便丧失国民身份,永远不准回日本。所以今天仍可在香港坟场找到一些早年日本人「客死异乡」的孤坟。

  英国「鸦片贸易」加上欧洲人侵略破坏了亚洲的和平发展,也逼使日本改变自1637年起实行的「锁国政策」,苦苦思量后,选择实行清政府两江总督曾国藩(1811—1872年)等大力推行的「师夷长技以制夷」政策,学习西方长处来阻挡侵略,这方面香港提供了很好的学习和借鉴经验,香港当时已有对外交通,日本使节和考察团外访经港,也趁机顺道考察香港「华洋杂处」发展和进步的经验,中外文化融合和冲突,对日本随后的「明治维新」影响和启发很深。有记载的由幕府后期到「明治维新」共有最少7次派遣高官到外国考察,每次都经香港及停留学习,自始日本人仍定期来港吸取现代化经验和学习交流。

  其中一次到访香港「中央警署」(大馆)是1871年12月离开日本的使团,1873年8月经果亚(印度西南部)、星(新)加坡、西贡(胡志明市)抵达香港、停留3日,考察当时先进的警察和监狱制度。 

  虽然日本曾到香港考察警察制度,当时香港以英文为主,英文为Police,中文则有不同名称包括差吏、差役、差头和巡捕等,而把Police正式译为「警察」则于19世纪由日本传入。「警察」一词在中国唐代典籍中已有,但只有警戒和纠察的意思。而用于现代相等于Police的则于晚清时期,清大臣傅云龙1890年出访日本后写的《游历日本图经》和《游历日本图经余记》,把日本的「警察」一词带回中国。

  香港警察70、80年代在不同屋苑和繁忙购物区试行的「派出所Neighbourhood Policing Unit(NPU)」制度,也是仿效日本于繁华街道和小区等地设立的NPU,但于90年代因不适合香港情况而被取消。

  另一方面,香港早期出版很多刊物包括《遐迩贯珍》和中英文字典都被带回日本,翻译日文后作研究及参考。香港人罗森于《遐迩贯珍》写的《日本日记》,1854年11月号开始连载,记录了他为「花旗国」黑船舶利舰队当翻译,见证及协助舰队在日本要求通商,打开日本锁国之门的情况,及他的所见所闻与文化交流,受到日本人尊重,在横滨有「罗森纪念馆」。而今天我们吃的健康海产「昆布」,最早是他从日本带回香港的。

  在日本金融体制改革方面,香港也作出重要贡献,日本建的「造币寮」,发行十进制新货币,所有的管理、机器和设施等,都是来自1868年在香港经营失败的「造币厂Royal Hong Kong Mint」,为日本铸的贸易银元,币上的「圆」也是跟随香港的「圆」,现通用的「円」是「圆」的略字。

何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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