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简地契续期安排有助稳定市场信心

近日发展局公布精简地契续约安排,通过立法容许政府有权以刊宪形式宣告地契续期生效。当局计划在每批到期地契的到期日前约三年,以「负面清单」形式刊宪宣告不获续期的地契,未列出的地契即代表可获续期50年,业权人毋须签立新地契,且毋须补地价,只须每年缴纳相当于土地应课差饷租值3%的地租。当局将于下半年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冀明年上半年完成立法。

从2025年起,本港有不少土地契约陆续到期。根据政府数据,由2025年6月至2047年6月期间,将会有约2400个属一般用途(即住宅、商业或工业)的地段到期,当中最早一批会于2025年6月到期,涉及50个位于油尖旺非工业用途的地段。另外,在2047年6月30日当日,有约30万个属一般用途地段的地契同时到期,大多涉及新界的土地。

现行的地契续约机制,业权人须提供业权证明,政府会与到期的所有业权人逐一签署新地契。不过根据过往经验,不少地段牵涉多个业权人,如为期75年的薄扶林花园,原地契在2006年到期时,获地政总署续期50年至2056年而豁免补地价,惟须每年缴付地租。不过,由于逾1600名小业主需逐一签署续期文件,甚至部分未完成按揭的业主更要处理银行更新按揭文书的手续,当中涉及一笔额外行政费。

建议到期前十年刊宪

有鉴于此,笔者欢迎有关简化续期手续的建议,考虑到2025年起有大批地契到期,而现有机制却相当繁复,难以应付大规模的续期工作。未来除非业权人选择不续期,或因严重违反地契条文而被政府列入负面清单而不获续期,否则绝大部分的土地应可续期。以外,参照政府在1988年,将所有1997年6月30日之前届满的新界地契一次过自动续期至2047年的做法,笔者建议当局可以将由地契到期前三年刊宪提前至十年,好让不获续期的业权人得悉当局决定,给予他们足够时间处理及作出安排。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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