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伟舜 - 大湾区买楼有钱袋|环球楼市观望

近日内地有媒体报道「买房现负首付」相关新闻,反映深圳市出现以「首付分期」「装修贷」等形式,诱导购房者购房的违法违规行为。 「买房负首付」,到底哪里违规违法?

《提示》显示,2017年,住建部、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首付分期和变相首付垫支。《提示》要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房住不炒」的定位,严格内部相应业务管理。

近期,国内许多社交平台出现类似售楼的营销广告,「零首付」之外更出现「负首付」的营销手段。例如,「首付负1万元!你没有看错,不需要付款还可以有1万元收。」「负首付」背后的运作方法,与「高评高贷」一样。 「高评」是指高值评估,「高贷」是指高额贷款,即倒拿钱、零首付、低首付,银行评估价格比真实交易价格高,从而贷更多款来变相降低首付。在我看来,「负首付」买房,本质上就是营销手段。要么是开发商以首付分期、返首付等形式,减轻购房者的首付压力;要么是开发商通过做高合同价格,帮助购房者获取更高额度的银行贷款。此外,部份「负首付」购房行为,还需借助经营贷。

经营贷利率低于房贷利率,深圳房贷的首套利率为4.6%,而经营贷利率为3.5%至3.8%。对此,购房者需提前准备征信报告、银行流水、收入证明等材料,要是名下没有公司需配合注册一间公司。
环球楼市评论人
郑伟舜
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