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家辉 - 法理情兼顾 纠正过马路习惯|家辉讲场
政府日前展开全港执法行动,加派执法人员不予警告即时票控违例过马路行人,最高罚款2000元。一些市民向我大吐苦水,指当局做法过于严厉。
「马路如虎口」,当局加强执法,保障行人和驾驶者安全,用心是好,惟落实时须考虑市民适应情况。据以往经验,要纠正一个社会习惯,不能一蹴即就,是需要兼顾法理情,始令市民心悦诚服,自觉遵守。
况且一些惯常行为,市民未必知道违规,当局突然执正严惩,难免令人不服气。例如许多人从小以为交通灯「公仔」未转红色都可过马路,殊不知原来只要绿灯一闪,踏出马路即属违规。将心比心,我任立法会议员7年,都不敢说知晓香港所有法例,何况一般老百姓呢?当局宜在雷厉风行前,先作广泛宣传教育,当人人「知法」,自然「守法」,便毋须动用人员驻守交通灯前。
再说,一些规定未必切合实际,或另有做法更有效益,当局宜以开放态度检视。在一些人流多的十字路口,不少人为省时「打斜」走过而被票控,故有建议设立斜行斑马线,却遭当局指会令过路绿灯时间延长,造成交通挤塞而回绝。
其实斜行斑马线并非新事物,在东京、纽约、伦敦、巴黎、首尔、台北、澳门、北京、杭州等城市早已施行。在繁忙十字路口,一次过令所有车停下给人过马路,对行人和驾驶者都节省时间。政府现构建香港成为「易行城市」,鼓励步行,这正是可行措施。据报英美交通部门更研究发现,有关安排减少逾3成人车交通意外。
对于普罗市民,2000元并非一个小数目,尤其经济复原步伐不似预期,民生仍未明显改善,这着实是个沉重负担。政府要与民有一份同理心,凡涉及民生政策,需有周详考虑。
邵家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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