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申诉王 | 月租7千引来「幽灵租客」 全屋堆满杂物 业主反被索偿6万元

更新时间:07:45 2026-03-10 HKT
发布时间:07:45 2026-03-10 HKT

近日一宗涉及沙头角村屋的租务纠纷,案件先后在小额钱债审裁处和土地审裁处审理。业主代理人郑先生(化名)向《星岛申诉王》求助,指控租客怀疑设局诈骗,希望揭示一种新型租霸行为。

涉事村屋位于沙头角下担水坑村,业主为郑先生的海外亲友,因年事已高、只是偶然回港,故决定出租单位以赚取收入。去年8月,业主透过地产代理以月租7000元将单位租予吴女士,当时代理仅透露租客为一对在中环上班的夫妇,未有提供更多资料。

郑先生表示,签约后租客缴交了两个月按金及一个月上期,并于去年9月初取得钥匙正式入住。然而甫交匙不久,问题便接踵而至,郑形容为「恶梦开始」。

称单位漏水无法入住 堆积杂物拖欠租金 

单位租出不足一个月,业主就收到村民反映,指租客吴女士经常在深夜搬杂物回来,杂物又堆满单位门口和小巷,阻碍村民出入。9月底台风「桦加沙」袭港,杂物被风吹雨淋后,更加凌乱和破烂。其后郑先生劝吴女士将杂物搬回屋内,但吴女士说单位在台风后严重漏水,不能居住。

郑先生表示,吴女士从来没有向业主或代理人,出示任何相片和文件,证明单位漏水。而村民说,单位外堆积的杂物,经过连场大雨后已严重损毁。《星岛申诉王》现场看到,杂物多是电器用品空盒和外国时尚杂志,单位内亦同样堆满了杂物。

恶梦其后进入戏肉。郑先生说,去年10月开始催吴女士交租,「她一拖再拖,以为她住在这里,后来才发现她从没有在这间屋住过。」这时,吴女士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声称因为被村民排挤和单位漏水等,令她无法入住已签租约的单位,要求业主将两个月按金和一个月上期退还,另外赔偿他们租住新单位的按金上期,以及搬迁费,总共接近6万元。

租客被质疑存心诈骗

不过,吴女士只是将入禀状贴在村屋门口,并没有另外通知业主或代理人,故业主一方最初是懵然不知;幸有村民发现村屋门外贴上法庭文件,私下通知业主代理人,郑先生才没有缺席聆讯。审讯当天,裁判官指吴女士的索偿没有法律基础,要求她撤控,并将案件转到土地审裁处。今年1月20日,土地审裁处裁定业主胜诉,吴女士要在1月28日前,清还欠交的4个月租金,否则需要搬走。

《星岛申诉王》在庭外访问吴女士,她坚称单位漏水的说法,说自己才是苦主,「业主承诺收楼后一个月内,如发现有甚么问题,他们会去处理和维修的。」吴女士强调单位是真的漏水,遗下很深的漏水痕迹,「业主未处理好,就立即将单位租出来,他隐瞒事实。」被指是租霸的吴女士。反指业主和代理人是「业霸」和诈骗党。
 
大律师陆伟雄形容租客整个索偿方式,以及将入禀讼贴在单位当作通知,手法新颖。如果业主或代理人缺席聆讯,法庭真有可能判租客胜诉,单位更有可能被钉契;但陆亦指出,租客贴入禀状于已出租单位,不算履行已通知业主的义务,即使业主因缺席审讯而败诉,事后还可以上诉推翻,他建议业主万一遇上这样的租客,应尽快寻求法律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