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居长者交还公屋应否还原?无户籍子女陷「世纪难题」!网民质疑︰冇名点解要畀钱 附房署指引
发布时间:14:32 2026-09-23 HKT
随著本港人口老化,独居长者因各种理由入住安老院舍,需交还原先租住的公共房屋单位,这情况日益普遍。最近有网民于社交平台发文,询问独居父母入住老人院后,是否必须将交还的公屋单位还原?有网民就此问题展开激烈讨论,意见呈现两极化。到底「还原」与否,责任落入谁属?房屋署又有否相关迁出公屋单位指引?即睇内文详情。
公屋长者入老人院交还独居单位 无户籍子女需负责「还原」?
有网民日前在facebook「公屋讨论区」上表示「阿妈已入住老人院」,并想知道如其独居公屋单位「打算还畀房署」,是否需要将单位还原至最初状态。事主亦特别关心还原费用「系咪会收好贵」,以及「通常要几多日还原?」等问题。由于曾有不少个案是有公屋户曾改动过单位,但交还时工程可能所费不菲,故令事主感到困惑。
网民意见两极︰间屋冇名点解要畀钱?
事件引起了网民的热烈回响,但意见纷纭,不少网民则认为「唔使还原」。他们的主要理据是子女名字不在公屋户籍上,「间屋你都冇名,点解你要去畀钱呢?」、「如间屋无其他人嘅名,户主入老人院系唔使还原」,只需「拎返贵重物品走就得,家私杂物都唔使清」。更有网民留言称,「如长者是综援受助人,或可豁免还原费用」。
不过,亦有大批网民认为「一定要还原」,指出事主虽无户籍,但如果作为单位联络人,有责任处理相关事宜。有过来人分享经验,表示邻居婆婆入院,「最后都要返去执嘢走,清晒,如有改动嘅,佢话都要畀钱或还原。」他们建议事主最好直接「问返房署啦,唔好估估吓」,以免产生后续费用。
房署官方指引 采取弹性方式处理
根据香港房屋委员会官网上的「公共房屋迁出须知」,租户迁出公屋单位时,原则上必须将单位内加建的固定装置及设备拆除,另需把房委会所有固定装置及设备恢复原状,以及清走所有家具、杂物及垃圾。如租户未有办妥,房委会有权从其按金扣除相关清洁、维修及行政费用。
不过,房委会在执行上亦有弹性处理。时任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于2018年曾表示,若前租户自行安装的固定装置,如厨柜、座厕等状况良好,房委会一般会容许保留,供新租户选择使用,无须还原,而该等装置及设备的维修保养亦交由新用户负责。另外,现任房屋局局长何永贤亦于2024年重申,房署会采取弹性和「以人为本」的方式处理,并会在租户迁出前进行勘察,评估那些装置及设备可保留、维修或需要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