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提问新股回拨机制会否检讨 许正宇:港交所已考虑不同投资者需要
发布时间:14:38 2026-05-13 HKT
议员李惟宏在在立法会会议上提问当局会否促请港交所(388)检讨新股回拨机制优化后的成效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书面回复表示,港交所落实优化新股定价及分配机制时已考虑到不同投资者(包括公众认购部分投资者)的需要,新机制在确保具议价能力投资者有意义地参与首次公开招股,以及维护散户投资者参与之间取得合理平衡。
机构投资者助价格更稳健
许正宇表示,独立机构投资者的参与有助更稳健的价格发现,并留意到全球主要市场的首次公开招股均普遍采用建簿配售机制,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的公开招股十分有限。政府会联同证监会和港交所继续密切监察新规定的实施情况、相关定价及分配机制的成效,并持续关注国际市场的发展趋势及本地市场的需要,确保本地市场的健康发展。
他又提到,港交所规定发行人将首次公开招股时初步拟发售股份的至少40%分配至建簿配售部分,并按其需要选择相应的公开认讲部分分配机制(即机制A或机制B),有关安排旨在增加具议价能力投资者的参与,从而优化股价发现过程并确保制度与国际市场标准接轨,配合不同企业的业务特征、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吸引更多优质公司在香港的资本市场上市。
95宗IPO采机制B 仅2宗用机制A
此外,近年机构投资者在市场交易中的占比相较90年代回拨机制生效时已大幅上升,考虑到参与市场的投资者的结构转变,有关安排亦能平衡各种不同类型的本地及国际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的需求。
自新规定于2025年8月实施以来,截至今年4月底,109宗首次公开招股中有超过80只的股价于首日上涨或维持不变,占整体接近八成,亦较2025年新规定实施前的约七成为高。除了12宗采用适用于特专科技公司的特定机制外,有两宗采用机制A(最终分配予公开认购部分比例均为35%);95宗采用机制B(最终分配比例10%至15%)。
由于在新机制下发行人可因应其业务情况、行业特性及市场情况相应选择公开认购的分配机制,个别发行人首次公开招股的安排各有不同,因此不同时期的整体分配比例难以作直接比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