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委会改革|扩展覆核及上诉机制 当局:仅适用于修例后个案
更新时间:15:33 2026-06-26 HKT
发布时间:15:33 2026-06-26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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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机制下,医委会作出的裁决中,只有被告医生可提出上诉,而申诉人若不满结果就只能提出司法覆核。医衞局今日(26日)正式公布医委会改革方案,其中包括扩展覆核及上诉渠道,让申诉人及被控医生均可就医务审裁团的决定申请覆核。若医委会认为审裁团的决定不足以保障公众,可由秘书处提出上诉。不过局方发言人亦坦言,修例中订明是就「医务审裁团」的决定提就上覆或覆核,故机制仅适用于修例后的个案。
申诉人不满结果仅能提司法覆核
发言人解释,医委会处理投诉机制属准司法程序,而以往的机制中,申诉人若不满结果就只能提出司法覆核。而修例中就计划设覆核机制,申诉人、被诉医生若觉得审裁团考虑个案时有遗漏,可申请覆核个案。另外,若以法庭的刑事案件作类比,医委会秘书处是案中的「控方」,故若医委会认为审裁团决定有误,可由秘书处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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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四级处分」机制厘清罚则
政府拟引入「四级处分」机制,最严重者永久除牌,终生不得复牌;其次是有时限除牌,日后复牌亦需再研讯;第三是有时限停牌,时限一过会自动复牌;而最轻则是有条件执业,例如要求医生指定时间内完成进修等。发言人解释,以往医委会处分中的「缓刑」令人难以确定刑罚,令公众无法清楚理解涉案医生是否仍可行医,希望引入机制厘清罚则,惟实际的判罚情况需待医委会自行决定。

















